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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蔚也沒指望他能說出個什麼所以然來,頓了一下,道:“方才來這裡的路上,我瞧見必經的那條街上有不少攤位,雖因著下雨,無人擺販,但招牌卻在,小食的不少,茶果類三家,水果四家,煎炸品兩家,粥鋪一家,結合死者指甲裡殘留的汙漬,初步推斷,他吃的應當是油炸類。?6810ggggggggggd”
星義聞言,恍然的點點頭,然後在紙上記下,打算一會兒便去查查。
看星義記完了,柳蔚又指著死者的手腕,道:“死者手部腐爛極為嚴重,但手肘向下,腐痕旁邊沒有完全腐爛的面板上,明顯可見猩紅斑點,這不是屍斑,不是腐斑,是毛斑。”
“何為毛斑?”星義問道。
“毛斑乃是因絨毛等軟物覆蓋後,所造成的過敏性斑點。死者面板外部太多地方潰爛,無法收集證據,暫時我還不能確定是什麼動物的毛所引發的過敏,但通常毛髮過敏者,多是貓狗鼠為病源,這個斑點並不深,但卻很大一片,說明死者生前過敏嚴重。而一個過敏體質的人,在面對過敏源時,應當極力迴避才是,可死者死前,過敏部位還在擴大,直到死者死去,體表僵化,血液不迴圈了,這才停止。由此說明,死者生前明知道自己過敏,卻還長時間接觸著過敏源。”
“是貓。”星義的一個同伴說道:“他生前住的客棧,客棧店主養了一隻貓。”
星義皺眉:“沒記錯的話,他在那家客棧住了有十來日,明知過敏,卻並未搬走,為什麼呢?”
客棧裡存在會讓自己過敏的東西,正常人,不是應該換間客棧住嗎?但他並沒有。
這說明,他必須住這間客棧?
為什麼?
難道,和人有約?
星義想不太通,柳蔚卻突然一笑。
一人問:“先生笑什麼?”
柳蔚道:“我笑你們。”
星義不解:“我們有何好笑?”
“笑你們被人發現了,還渾然不知。”
星義一愣:“什麼?”
柳蔚再道:“死者住進去不久後,明知自己身子吃不消了,卻還非要住在那間客棧,且寧願忍著身體上的不適,也不讓你們看出絲毫不妥,這不明擺著,是做戲給你們看?怕你們腦子聰慧,往細了分析。”
星義沉下了臉,其實,他知道死者死前肯定是發現了他們跟蹤,否則,也不會故意進一品樓,又從後門離開。
但星義卻沒有想到,那人,從一開始竟然就知道他們在跟蹤,而後一舉一動,步步算計。
星義心裡有些許憤怒,但又不得不忍著火氣,問道:“先生,有何高見?”
“高見不敢當,不過是提點兩句。”柳蔚從地上站起來,隨手抽過星義手裡的黑色面巾,當手絹抹布似的擦擦手,扔了才道:“趁著現在還不算太遲,趕緊將死者生前所住客棧的周邊,進行全方位搜查。大膽換位假設一番,若我是這死者,生前我知道你們跟蹤我,對我身上的某樣東西有所圖謀,那我可能會將計就計,就在你們的眼皮子底下,想辦法先將東西藏起來,攜帶於身的話,不知對方武力,萬一被你們強取了去?但是藏哪兒好呢?”
星義眼睛頓時一亮,轉頭,看向同伴。
同伴不用星義吩咐,也已經明悟了,立刻轉身,帶著兩個人,朝外面走去。
他們找遍了一品樓,是因為他們覺得,死者是在進入一品樓前,才知道他們在跟蹤的,所以,死者為了擺脫他們,又為了保護身上包袱裡的東西,才會進入一品樓。
最後,死者臨時將東西藏在一品樓,再從後門離開。
但若是死者早就知道他們在蹤跡,那就不存在臨時進一品樓藏起包袱的情況了。
甚至,說不定死者身上這十幾日來帶著的包袱,根本從一開始,就是假的,掩人耳目。
那真正的包袱藏在哪兒了?
原本,是毫無頭緒的,但經過這位柳先生這麼一說,所有人都頓悟了。
是啊,如果一開始就知道被跟蹤了,那死者肯定要將包袱裡的東西藏在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
藏在客棧不行。
誰知道跟蹤自己的人,何時會在自己出門時,進客棧搜查?但東西放遠了又不放心,那麼客棧附近,就是最佳。
結合死者生前有過從一品樓後門遁走的前科,星義不難想象,這十幾日,他們在前門蹲守時,死者有沒有從客棧後巷出去,偷藏東西。
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