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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屑,除了——

“讓阿德斯陪我上船好了,他用劍天下無敵,游水也很好。”其實她不知道阿德斯會不會游泳,但為了阻攔小四四,先這麼說著,“保護我可是他的職責,金光閃閃地職責。”她又想起了金幣,肉疼!

小四四想了想,覺得自己就算馬上學會游泳,水性也不佳,儘管一心想忠誠於小姐,可是為了自己的榮譽而罔顧小姐的性命,卻絕非他所願。也許,讓阿德斯大人保護小姐是最正確地選擇。

之前小姐落下山崖,是他把小姐帶出的野獸出沒的密林;小姐遇刺,是他力戰群敵,保護小姐沒有受到一點傷害;在紫金王宮的意外中,是他站在小姐身邊;就連剛才小姐掉下高臺,也是他把小姐接住。

這些事,他也想為小姐做的,就算犧牲生命也沒有關係,可惜他總是慢了一拍。這個傭兵之王在武力上確實無人能敵,小姐被他保護,應該是安全的。可是為什麼,總是心有不甘,還有一絲隱密的遺憾和痛呢?或者因為有阿德斯在,他顯得可有可無,小姐不再是被他守護了。

“要不這樣。”看到小四四的猶豫,孤兒想出另一件讓他做的事,好減輕他不能跟自己上船的自責,“我看過你套野馬,繩子丟得又準又遠,乾脆你拿一根足夠長的繩子站在岸邊,我讓人在船上釘一個豎粱,如果水面上有什麼不對勁,你立即扔繩子套住船,把我拉回來。怎樣?”

小四四一想,覺得此事非常可行,而且特別必要,因此答應下來,但他還是執拗的要去學游泳。

他自己有強烈的願望,孤兒也不好再阻攔,只見他走到門邊的時候,突然轉身對她說,“小姐,我的原名叫塞克。”

孤兒愣了,不明白他為什麼忽然介意自己的原名。不過好吧,以後就叫他塞克好了。

《弗蘭肯斯坦》是英國詩人雪萊的妻子瑪麗…雪萊在1818創作的小說,被認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科幻小說。《弗蘭肯斯坦》的全名是《弗蘭肯斯坦——現代普羅米修斯的故事》(中譯本有《弗蘭肯斯坦》《人造人的故事》等)。

“弗蘭肯斯坦”是小說中那個瘋狂科學家的名字,他用許多碎屍塊拼接成一個“人”,並用閃電將其啟用。《弗蘭肯斯坦》已經成為科幻史上的經典,現在很多幻想類影視作品中經常出現這個怪物的翻版。

“弗蘭肯斯坦”一詞後來用以指代“頑固的人”或“人形怪物以及“脫離控制的創造物”等。本書中是指,受到汙染後變異的人形。

第一卷 變身,月圓之夜! 第八十三章 風系魔法石

接近黃昏的時候,精靈王和王后親自來通知,船已經造好了。意思是:她可以下水了。

孤兒不懂,新造的船能直接下水嗎?不是得有劇點防水材料、晾乾、緊緊龍骨什麼的過程嗎?可是人家既然興高采烈的來報告了,她也不能不理會,只好到白泉邊去看一看。

“會游泳嗎?”她趁人不備,低聲問阿德斯,背差不多靠在了阿德斯的胸前。

他點頭,而她則鬆了一口氣,真怕他說不會。

其實阿德斯似乎也早有覺悟,知道這種辛苦危險的工作肯定有他的份,因為伯爵小姐付了錢,就一定會讓物有所值。又因為這回的工作是在水上,所以他連皮甲也沒穿,怕萬一落水,會墜得他沉底,只穿著簡單的黑色亞麻布襯衫和同色的粗布褲子,腳上也沒穿馬靴,而是布質的獵人靴。

當然,他臉上還是罩著面巾,只不過去掉了阿拉伯馬賊那樣包住頭髮和臉的長圍巾,只繫了一方黑布,露出了漂亮的黑色捲髮。

他一向樸素,一點也不像是出身高貴的騎士,要知道這裡好多貴族會染鬍子、頭髮,還在身上掛金鈴鐺、衣服上繡有精緻的紋章什麼的,更可怕的是還有人在馬鞍和盾牌上裝飾鮮花和寶石。

但阿德斯從不弄那套,他行事和衣著都很簡單、直接。甚至有點粗礪、就是軍人的作派。不過大概因為他身材好、或者氣質獨特,那些普通地衣服穿在他身上也顯得很有型。就算孤兒在地球上的男色時代看了太多的美型男模,依然覺得他非常性感,那是一種很原始、很粗礦、很有力量的性感。

“待會兒你要和我在一起,保護我。”孤兒昂著頭,再度低聲道。

“小姐,如果你不想讓別人都誤會你的你的保鏢之間有曖昧關係,麻煩你站直一點。”阿德斯不正面回答,而是提醒孤兒。

孤兒這才意識到。為了防止別人偷聽到她說的話,她的背部已經完全貼在了阿德斯胸前,從別人的角度看起來,好像是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