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合同對已竣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附屬配套設施,運用現代管理科學和先進的維修養護技術,以經營方式進行管理,為客戶提供高效、優質、經濟的全方位服務,使物業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經濟效益。物業管理是一種經營型、企業化的管理,實行有償服務,並透過一業為主、多種經營,使各類房屋及附屬的配套設施的管理走向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道路。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有哪些
按服務內容、性質和提供的方式可分為:常規性的公共服務、有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託性的特約服務。
按物業的使用功能可分為:居住物業、商業物業、工業物業和其他用途物業等。
常規性的公共服務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戶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與服務,目的是確保物業的完好與正常使用,保證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淨化、美化環境。公共服務的具體內容和要求通常在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明確規定。因此,物業管理企業就有義務高效率高品質地提供這類服務;住戶在享受這些服務時也不需要事先再提出或做出某種約定。
公共服務主要有以下八項: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為保持房屋完好率、確保房屋使用功能而進行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房屋基本情況的掌握,及房屋的數量、建築形式、產權情況、完好程度、使用狀況等;房屋修繕及其管理,及房屋裝修的申請與批准以及對裝修的設計、材料、安全等各項管理工作。
(2)房屋裝置、設施的管理。為保持房屋及其配套附屬的各類裝置、設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而進行的管理工作。各類裝置、設施基本情況的掌握;各類裝置、設施的日常運營、保養、維修與更新的管理。
(3)環境衛生的管理。樓宇內外物業環境的日常清掃保潔、垃圾清除外運等工作。
(4)綠化管理。園林綠地的營造與保養、物業整體環境的美化等。
(5)治安管理。樓宇內外的安全、保衛、警戒,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與處理以及排除各種干擾,保持物業區域的安靜。
(6)消防管理。火災的預防及發生火災時的救護與處理。
(7)車輛道路管理。車輛的保管、道路的管理、交通秩序的維護等。
物業管理概念(2)
(8)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為業主和使用人代收代繳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公共事業性費用。當然,業主也可以自行去銀行等網點繳費。
物業管理專項服務有哪些
物業管理專項服務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為改善和提高住戶的工作、生活質量,滿足住戶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工作。其特點是物業管理企業事先設立服務專案,並將服務內容與質量、收費標準公佈,住戶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專項服務實質上是一種代理業務,為住戶提供工作、生活的方便。物業管理企業應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基本狀況和業主的需求以及自身的能力,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專項服務,並不斷加以補充和拓展。專項服務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大類。
(1)日常生活服務類。
衣:為住戶收洗衣物、被褥、補衣、製衣等項服務。
食:為住戶代購食品、糧食、燃料、蔬菜、副食等日常用品。
住:代住戶進行室內衛生清掃、室內裝修、搬家等。
行:代購代訂車船票、飛機票,接送小孩上學、入托,接送病人看病,代住戶保管腳踏車與機動車及車輛的保養、清洗與維修等。
(2)商業服務類。物業管理企業為開展多種經營而提供的各種商業經營服務專案。如開辦小型商場、飲食店、美髮廳、修理店等,安裝、維護和修理各種家用電器和生活用品等。
(3)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活動服務類。指各類相關設施的建立與管理,以及各種活動的開展。如:
文化:開辦圖書室、錄影室,舉辦展覽、文化知識講座等。
教育:開辦幼兒園及學前班。
衛生:設立衛生站,提供出診、打針、小孩疫苗接種、家庭病房服務等。
體育:開辦各種健身場所,如游泳池、健身房、檯球廳、網球場,舉辦小型體育活動和比賽等。
(4)金融服務類。代辦各種財產保障、人壽保險等業務,開辦信用社等。
(5)經紀代理中介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拓展的經紀、代理與中介服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