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生前價值被剝削,死後幾千年價值也依舊要被王侯家剝削,失去往生的機會,永遠在這裡給人家當一輩子的奴僕,用自己的屍身和靈魂供養著小諸侯王。
張悅兮說道:“可是也有一些墓主人,他們生前其實什麼壞事都沒有做,甚至他們還為國家人民做過許多貢獻,他們該得到安息的。”
其實這個問題,不僅是考古工作者自身質疑,許多民眾也質疑過,所以考古工作者才會被很多人稱為:國營盜墓”
然而在糾結這個問題前,顧陌覺得大家應該先搞清楚一件事——華國曆史文化悠久,而現代的人們又要生存又要搞現代化,導致挖出老祖宗墳墓這種尷尬的事,是根本無法避免的事。
發都發現了,你能怎麼辦?
國家不管,等著盜墓賊去盜嗎?
盜墓賊可不管裡面埋得是暴君還是英雄,根本不會對古墓進行保護,直接撈了錢就走,甚至以前還出現過一個民族英雄的屍骸都被打出來,拋屍荒野的情況。
在百年前,華國處於戰亂中時,敦煌莫高窟發現了大量文物,可國家根本沒心思管,全靠一個王道士守著。
只是王道士一個人,能怎麼管?再怎麼盡心盡力,最後也導致了敦煌大量文物落到外國人的手裡,給華國造成的損失是無法估計的。
所以到這種地步,就不是討論該不該挖的問題,而是要怎麼挖了。
華國在相關法律方面,也是做了明文規定的。
其中有一條: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和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根據它們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可以分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還有一條:屬於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的所有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保護的是廣大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某個團體某個人的利益。
所以從這方面來看,他們考古工作者的工作是有合法性的。
其實站在顧陌的角度,她覺得人死了就變成了一抔黃土,活著的時候好好享受,死了就沒必要再霸佔著子孫後代的生存空間了。
屍身什麼的,真不重要。
但這種想法跟華國的喪葬傳統根本是相悖的,她沒必要說出這種話去招罵。
她只能按照這個位面的規則來辦事,無愧於心就好了。
但顯然,張悅兮現在陷入到了誤區和糾結中。
學考古的,考古的工作意義和原則她都知道,顧陌跟她說那些也沒用,於是說道:
“其實你可以這麼想一想,古代普通百姓是沒有資格建豪華大墓的,他們甚至連下葬的錢都沒有,許多百姓死後,草蓆一裹挖個坑就埋了,沒多久就成了一抔黃土,而王公貴族生來為王為帝,不事生產卻錦衣玉食,從本質上他們生前已經對普通百姓進行了剝削,而死後陪葬的金銀珠寶依舊是對百姓財產的剝削,活人殉葬是對百姓生命的剝削,無論生前和死後,該享受的都成倍的享受了,不能一直都是他們享受吧?現在也該輪到他們為子孫後代的歷史研究做點貢獻了,如果是那些英雄人物,他們的心胸境界本身也不一般,如果知道了國家現在的情況,知道了我們是迫不得已挖掘了他們的墳墓,也不會與我們計較的。”
其實即便是古代的一些英雄人物,也都有用活人殉葬的事兒。
金銀珠寶陪葬顧陌能理解,但活人殉葬就真的很無恥了。
別提什麼古人都是這樣,殉葬是為了啥啥啥,有什麼傳統什麼根據。
無論哪個時代,踐踏別人的生命,以別人的生命來襯托自己高貴的行為都是噁心的。
顧陌穿梭的位面太多了,對於肉身早已經看淡,所以她在每個位面死後,都會叮囑簡葬。
金銀珠寶那些,就留給活著的人去花了。
至於殉葬,就更不可能有,但凡她到過的古代位面,她都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廢除殉葬。
張悅兮沉默著,仔細一想,覺得好像也只能這麼想了,不然還能怎麼辦?
她幹了這個工作,總不能自己都否認自己工作的意義吧?
“可是如果以後我們死了,幾百年後幾千年後,也被人這樣挖出來……”
顧陌,“你不用有這種擔憂,因為你不可能有機會全屍下葬,現在只准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