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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也會傾國嗎?

第八章

“詵,你來看這份奏摺。”形隨意動,似有而無──這樣說太不明確了,說跟沒說一樣。

“詵?”

心至而招至,電轉之間,無形無跡。唔,好一些了。

“詵!”

手臂上的拍打終於讓一直琢磨一套新掌法的褚詵回過了神,“嗯,什麼?”

“你看看你,整個晚上坐在這裡一點進展也沒有。真不知道你最近幹嗎每天跑來這裡耗時間!”幼瀾沒好氣地看著他面前幾乎沒動過的奏摺。

對於她帶點試探意味的問題,褚詵選擇不予作答。

“你喚我什麼事?”

“哦,對了,你來看,這個張仲超的上書很有意思。”說著將奏本攤在他面前。

褚詵詫異地挑眉。瀾好像很少主動把奏摺拿給他看的。

幼瀾並未注意他的小動作,興致勃勃地解說:“他的奏摺上敘述了兩件事情,但沒有任何評論。”

“有這種事?”會有人上這樣無聊的奏摺嗎?

“你看,他講的第一件事,是一個所謂的俠客──”說到這裡,她很故意地看了他一眼。褚詵心道,原來是因為跟江湖有關,所以來說與他聽的啊,“這位俠客,路過某座山下市被強盜打劫,結果他的功夫比那活強盜高明,幾招之間就殺死了強盜頭子。”

“除暴安良,正是我輩當為!”褚詵與有榮焉地自我陶醉,開始想象那位“俠士”就是他自己。

幼瀾見狀翻了個白眼,“還沒完。其他的強盜見風頭不對就四散逃竄,結果被他追上去,一刀一個,十一條性命全部解決,然後留下大名,揚長而去。”

褚詵皺起了眉頭,“這樣卻太過分了。”首惡已誅,再要趕盡殺絕,似乎過於狠辣。就算這批人無惡不作,他有心剿滅,至少也得和官府打過招呼。

“張仲超建議通緝,但上一級官員認為,依據本朝律令,此人為民除害,雖行為偏激,卻並不算是犯罪,加以勸諭,也就可以了,所以聽說這位'俠士'至今仍將這件事當做豐功偉績到處宣揚。”

“這樣豈不是等於鼓勵身懷武藝之人妄造殺業?”他非常清楚學武之人的氣力與普通人有多懸殊,如果不對有些快意恩仇的行為加以制約,讓心術不正者有機可乘,做出傷天害理的事來,就是大問題了。

讓他思考一下後,幼瀾才接下去說:“第二件,是安平郡公的世子當街將一名百姓毆打致死,但由於身份特殊,列入'八議',所以當地衙門將之判了斬監候,交由刑部複核後卻改判流刑並准以金銀贖回。”

褚詵沉吟道:“那世子確實非常不應該,但安平郡公是先皇的至交,又是開國功臣,不論'議功'還是'議故',都可以免其子一死。有什麼不對嗎?”

“議功”、“議故”,都屬“八議”,是王公貴族高官享有的特權。

她瞪大眼睛譴責地看著他,“怎麼會對呢?你想想看,這些王侯的子孫們仗著父兄的功勞,不學無術好吃懶做,平白享受老百姓的供奉不思感恩,反而欺壓良民,傷人致死,最後卻仍然可以逍遙法外,這公平嗎?”

看著她義憤填膺的樣子,褚詵有些不解,“你說的也有道理,但是逝者已矣,就算斬了兇手還是不能使他死而復生,狠狠責罰一番使之不敢再犯,也就收到儆戒的效果了,何苦再傷一條人命?”

“就是先皇和你的一直姑息才讓那些人毫無顧忌,橫行霸道!長此以往,會害了多少百姓,最後還不是落個民怨沸騰,社稷不穩?皇子犯法,理應與庶民同罪,這樣才能服眾。這個'眾',說到底還是沒有任何仗恃的平民,只有得民心,江山才能穩固,我們何必為了袒護少數人為非作歹而去犯眾怒呢?”

“讕,你到底要說什麼?直接講出來吧。”就算再疏於政務,褚詵還是聽得出來,這兩件事,只是借題發揮的引子而已。

“大齊的律令,實在太寬鬆了,現在我們已經沒有必要像剛開國那樣用寬刑簡政來安定民心,而是需要樹立起令人信服的權威。律令的改革,勢在必行。”她說著這番也許將引起整個大齊皇朝重大變革的提議,躊躇滿志,顯然是醞釀已久有了全盤策劃的。

難怪她堅持要說與他聽,朝中日常事務,她自然可以暗中做主不會引起什麼紛擾,但這麼大手筆的動作,沒有他這個做皇帝的意志堅定的推動,卻是怎樣都不能成功的。褚詵不知道該為自己的地位之重要感到驕傲,還是因為自己只能當個可用的工具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