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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任何一個圈外人都能想象得到這個行業是多麼吸引人。雖然唱片業人士永遠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發一張賠一張”,但是在中國,唱片其實是個賺錢的行當,然而大把錢都被髮行商和盜版商們賺去了,付出了辛勤勞動的唱片製作公司賺到的,的確相當微薄。

當然凡事都可能出現意外,例如刀郎和當年那張由刀郎自己出資製作完成的《2002年的第一場雪》。這張唱片的公開發行基本上屬於完成個人夙願,包括刀郎和發行公司都壓根兒沒把這張唱片當回事。事實上,該唱片推出的近一年時間裡,也確實沒有什麼反響。然而,隨著網際網路的興起,刀郎的歌曲透過網路迅速傳播、蔓延開來。到2004年5月

朱哲琴的版稅收入:

曾有媒體這樣評價:“如果你在外國的唱片店發現只有一張CD來自中國,那麼它極有可能是朱哲琴的。”被稱為“唯一得到國際認可的中國歌手”的朱哲琴,與富有創造精神的音樂家何訓田合作,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發行了三張錄音室唱片:《黃孩子》、《阿姐鼓》和《央金瑪》。1995年,在五十六個國家和地區同步發行的《阿姐鼓》CD唱片成為國際唱片史上第一張全球發行的中文唱片,朱哲琴由此享譽世界歌壇,一躍成為國際級歌手。1997年,《央金瑪》CD唱片再次全球同步發行;《拉薩謠》、《央金瑪》音樂

錄影帶在全球八十一個國家和地區同步首播。

每年,朱哲琴可以什麼都不用做,唱片版稅的收入超過百萬。

1995年…2007年間僅《阿姐鼓》一張專輯全球銷售超過三百餘萬張(完全正版)。

結賬的時候,刀郎靠這張唱片的銷售收入已高達近八百萬元,據說賣出去了一千多萬張唱片。

我堅信這個資料是真實的,中國是有這個市場的,當然,這個資料肯定還包括了盜版的銷量。回過頭來說,刀郎都賺了八百萬元,那麼發行公司該會賺成什麼樣呢?何況當時是沒有人看好這張唱片的,發行商給刀郎定的分配比例也一定是低標準的。

不過這些對於刀郎來說已經很無所謂了,估計當年他製作那張專輯不過花了萬把塊錢而已。重要的是,刀郎火了。刀郎火起來之後展現出了過人之處,他並沒有急著趁熱打鐵,四處接活兒、攬活兒,反倒是悶著不露頭,死活不讓公眾一睹其真面目。這一招實在是高!因為如果刀郎當時順勢出來的話,接一場商演估計能給個十萬塊錢出場費就到頭了。演出市場不成文的規矩是:藝人們的出場費基本上都很固定,上面的一般下不來,下面的也輕易上不去。刀郎一直憋到張藝謀為《滿城盡帶黃金甲》砸錢時才出現在舞臺上。兩首歌,出場費五十萬。五十萬的價碼也就成為了刀郎的市場統一價,而且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要求至少兩場起。刀郎演出最火的時候是八萬美金一場,連演二十場。直到2008年10月,外界看來似乎已經銷聲匿跡的刀郎,其出場費還維持在四十萬左右,而且一個月怎麼也要演上幾場,可見中國演出市場是多麼廣博無垠。

所以,唱片公司願意花巨資來打造唱片的根本目的是:透過唱片在銷售領域的流通,加大歌手的宣傳推廣途徑,由此提高歌手知名度,儘可能多地獲得活動、演出的機會,提高出場費用,從而保障歌手及其唱片製作公司、演藝經紀公司能夠依靠國內龐大的演出市場來賺取足夠利潤。

隨著網路時代的來臨,唱片業愈發陷入低谷,低得連盜版商都快沒飯吃了。合法權益長期無法得到有效保障,那些還“健在”的唱片公司只能在唱片製作和宣傳上採取“節衣縮食”的策略。因此,我們也就不要再奢望市場上還能出現多少高品質的唱片了。

麻雀雖小 五臟俱全(1)

國內從事藝人經理人、藝人經紀類的公司很多,魚龍混雜得很有娛樂圈氣質。上世紀90年代的鼎盛時期,北京一座居民樓裡就敢有好幾家“國際文化傳播公司”。當然,其中多數都是不著調的單位,真實流動資金都超不過一萬塊錢。公司老闆多是娛樂圈的邊緣人,打著各種旗號“圈人”、“圈錢”。即使被曝光,換一居民樓再來一家,大不了,轉向中小型城市發展。

在各種負面報道的長期教育下,藝人經理人、藝人經紀公司遍地開花的盛況一去不返,少數堅持以坑蒙拐騙為經營理念的“老字號”也舉步維艱。前不久,又有一家所謂的公司被曝光,他們常年以拍攝影視劇為名,招攬了一幫三流藝校畢業的少女,實則是為商界老闆們

拉皮條。犯罪嫌疑人居然還指使個別淪為賣淫骨幹的少女偷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