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很久,覺得自己就是個現代版的周幽王,周幽王可以為了褒姒烽火戲諸侯,他也能!只要秦歌笑的開心,他覺得自己可以把江山拱手讓出去,億萬裡江山,不如秦歌一笑傾城來的重要!
“想什麼呢?”
一道很柔和,很悅耳,有一種吸引人的磁性的聲音打斷了葉無雙的滿腦子混亂思維,卻是秦歌不知道什麼時候居然出現在了葉無雙身後。
葉無雙回頭,眸中閃過一絲驚豔。
秦歌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換好了衣服,是一身白色運動衣,有些寬大,但卻難掩那絕代風華,平時高挽著的三千青絲今天居然放下來了,披在肩頭,少了一些平日間的高貴和典雅,多了一種近乎青澀的味道,當成熟與青澀這種本來很對立的東西此刻居然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的時候,很驚豔。
腳上,穿著的是一雙平底的白色運動鞋,因為運動褲的褲腳是收口的,所以,難免露出了一截白色襪子,腳腕上掛著那串自從葉無雙給她戴上後就再沒摘下的腳鏈水藍守護,很美。
葉無雙拍了拍屁股起身後,盯著秦歌打量了很久,然後忽然就蹲下了身子,拉了拉秦歌的褲腳,將秦歌那截稍微露出來,但卻弧線很迷人腳踝擋住了,嘴裡跟發神經一樣嘀咕著:“這麼美的地方一定不能讓別人看見,誰看我他媽殺了誰……”
秦歌聽清了,當時就哭笑不得。
就為了這個?
太幼稚了!
只是,秦歌不知道的是,她那雙完美的幾乎是藝術品一樣的玉足,對於一個有著輕微戀足癖的男人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麼!那簡直就是看到第一眼的時候,就有一種“神仙撫我頂,結髮受長生”的感覺啊!就像是一個可勁兒憋了十幾年的武學廢柴,忽然間靈光乍現,一下子悟透了,打通了任督二脈的感覺,三花聚頂,飄然若仙!
沒有親眼所見,很難想象,原來一雙玉足的弧線,竟然能美到那樣的地步!
以葉無雙那性子,怎麼可能讓別人看到?
秦歌被雷的不清,不過也沒法多說什麼,只能任由這個活寶拉扯著自己的褲腳,不過眼看著這活寶拉扯的越來越過分了,也就有些受不了,趕緊把葉無雙拉了起來,苦笑道:“好了,別拉了,在拉我褲子都掉啦!”
看著自己的腳踝處,秦歌唯有苦笑了。這傢伙就差沒拉到那種穿繃帶褲的地步了,褲腳整個都塞進了鞋子裡面,包裹的嚴嚴實實的!
這還不滿意?再不滿意,老孃乾脆呆家裡別出去了!
只是不知,如果秦歌知道葉無雙還真有把她雪藏在自己的後宮裡面一輩子的想法的話,會不會當時就炸窩,脫掉鞋子抽這二貨臉上,讓他立馬滾犢子。
葉無雙低頭一看,似乎還真的有點兒拉的過火了,當下訕訕一笑,撓了撓頭,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起來。
秦歌又好氣又好笑的,別有一番韻味,被這傢伙折騰的是真沒脾氣了,狠狠瞪了還在咧著大嘴傻笑的某人一眼,道:“你還沒回答我呢,剛才究竟在想什麼呢?”
“想想怎麼逗老婆開心!”
葉無雙大笑,忽然重重在秦歌臉上親了一口,道:“其實也沒什麼,就是剛才的一瞬間,想通了一些東西,也看清楚了一些東西。”
葉無雙在笑,眼睛卻還在秦歌的腳上停留著,這才發現,剛才似乎真的折騰的有些狠了,鞋帶都有些鬆動了,再次蹲下了身子,很仔細的為秦歌繫上,腦子裡面忽然想到在香港時遇到的老五和那個從前似乎不太乾淨的女孩兒,當下輕聲說道:“這一次我去香港,認識了兩個很有趣的人,一個女孩兒,就蹲下為一個黑幫頭子繫了一次鞋帶,說了一句話,就讓那個黑幫頭子放下了一切榮華富貴,跟她隱居山林。”
“那個女孩兒說——男人的路不好走,得穿一雙好鞋,把鞋帶繫緊,才能走的穩健,走的遠”
“現在,我忽然想改一改那句話了——一個男人,總得幫自己的女人把鞋帶繫好,才能讓對方跟著自己一輩子走下去,而且,時常也得回頭看看,千萬別自己的女人丟了都不知道,那是悲劇。人活在這萬丈紅塵裡,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富貴名利說到底都是過眼浮雲,到死的時候,和自己一起在棺材裡躺著的那個,永遠是自己的女人,不能等到老了才看清,悔之晚矣!人活一世,挺不容易的,聰明的人應該看清本心,愛該愛的人,不拜蒼天,但叩父母,一個情字擺在心裡最中間的地方,多多在乎一些,且行且珍惜。”
從始至終,葉無雙都沒抬頭,更沒看見,秦歌早就已經淚流滿面,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