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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李後主說“春花秋月何時了”,沒說“秋月春花何時了”,恐怕不只是聲韻上的理由吧。由秋月而春花,是由寂涼而熱鬧,由春花而秋月,是由絢爛而蒼白。李後主先為人君,後為臣虜,當然是“春花秋月”才切合。東坡說“江上之清風,山間之明月”,不說“山間之明月,江上之清風”,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是遊江,是在船上,由江風到山月,視界提高擴大,是“正三角形”;由山月到江風,視界縮小,是“倒三角形”。

倒 敘(2)

這是一件極其複雜的事情,簡直可以說,人的心靈有多複雜,這事就多複雜。我們現在不能深究,且先萬中取一,鍛鍊一種功夫,必要時改變記敘的時間順序,以補救直敘的“平鋪”之弊。這就是:後面發生的事移到前面來寫,

前面發生的事移到後面再寫。第一個可能:把整件事倒過來寫。

傳述民間故事的人常常使用這個方法。我聽說有個縣太爺升堂問案,案情是妻子告丈夫,因為丈夫打傷了妻子。為什麼要打妻子?因為“她毀壞了我的全部家產”。說來可笑,所謂“全部家產”,只是一枚雞蛋。妻子為什麼要摔破那個雞蛋呢?因為丈夫要娶小老婆,丈夫對她說一枚雞蛋可以發家,蛋生雞、雞生蛋、蛋再生雞,累積財富買豬,賣豬買牛,賣牛買田造屋,那時成了富翁,不能只有一個妻子。此事的時間順序是:1。丈夫提出“一枚雞蛋興家計劃”。

2。丈夫說發財後要娶妾。

3。妻子怒摔雞蛋。

4。丈夫打傷妻子。

5。妻子告狀。

6。縣官問案。說故事的人完全把順序倒轉過來。我不知道縣官怎樣判定本案的曲直,想必他在判決之前先要笑起來吧。

另一個故事是,大家在村莊外頭看“野臺子”戲,看著看著,忽然李大娘推了張大嫂一把:“你怎麼抱著南瓜來看戲啊?”那完全生活在劇情中的張大嫂這才回到現實,大叫一聲“我的孩子呢”?她本來是抱著孩子趕到戲臺前面的啊。既而一想,跑過南瓜地的時候曾被瓜秧絆倒摔了一跤,孩子一定還在瓜田裡,於是戲也不看了,瓜也不要了,跑到瓜田裡找孩子。東找西找,找不到孩子,找到一個枕頭。是了,她正在摟著孩子睡在床上,聽見外面鑼鼓響,抱起孩子就往外跑,她好久沒有機會看戲了!太興奮了!快中有錯,八成抱起來的是枕頭,不是孩子。趕緊跑回家去,推門一看,孩子在床上睡得正甜呢。這個故事也是完全倒過來說的,倒著說才這麼有趣。

報紙上天天有這樣“倒過來寫”的記敘文。新聞,十之八九用這種寫法,新聞記者的專業訓練裡面有一項就是這種寫作技巧。他們倒不是為了有趣。

報紙的版面是像拼七巧板一樣用許多新聞拼起來的。拼版的時候,可能發現某一條新聞長了些,佔的空間大了些,得把它刪短,拼出來的版面才勻稱好看。所以,新聞稿多半把事實最重要的部分寫在前面,不甚重要的寫在後面,越往後越不重要。這樣要刪短就很方便,把最後的一段兩段拿掉了,新聞仍然很完整。

新聞要“新”,時間最近的那一部分往往是最重要的部分。兩個明星今天結婚,“結婚”最重要,他們上個月訂婚就比較次要。兩個明星今天訂婚,“訂婚”最重要,他們去年開始戀愛就比較次要。重要的寫在前面,次要的寫在後面,不正好把時間順序倒過來嗎?

還有,並不是事實發生了就成為新聞,得發展到一定的程度才“構成”新聞。以“桃花源記”為例吧(姑且假設那是真人真事),漁人出外捕魚,怎能算是新聞?他發現了一個彷彿有光的山洞,怎能算是新聞?連他在山中住了幾天都不能算是新聞,直到他見了太守,報告發現,直到太守派人調查,這才構成新聞。

那麼寫新聞當然由構成新聞的時候寫起,再一層一層補充。

那麼時間的順序就倒過來,後發生的事在前,先發生的事反而在後。

我們可以想像,當太守決定派人前往調查世外桃源時,新聞記者立刻發出如下的新聞:本郡境內群山之中可能有一群與世隔絕的居民。本郡太守指派了一個三人小組負責進行調查。

太守是根據一個漁夫的報告作此決定。

這個漁夫曾在那“化外之地”居住了七天,那裡的居民待他很好。那些人的祖先是在秦代天下大亂的時候搬入山中居住的,幾百年來和外界沒有任何聯絡。他們根本不知道秦朝已經亡了,更不知道現在的國號是晉。

倒 敘(3)

這個可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