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如果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做鑑定的話,很有可能被確診為神經錯亂。她不敢給王洪豔施加壓力,不敢告訴她上海市衛生局要求新華社交出她,也不敢告訴她有很多媒體要採訪她,只能勸慰她:“豔子,你要好好睡覺,好好休息,不要著急,一切都會好的……”
幾天過去,領導又忍不住又問起王洪豔的事,劉丹只得跟領導誠懇地表示:“這篇報道絕對沒有失實,我問心無愧。”
是啊,她不僅採訪了王洪豔十多次,對上海協和醫院暗訪了半個多月,採訪了十幾位其他病人,走訪了多家中藥,諮詢了數位婦科專家,還參與了上海市藥監局對醫院的執法稽查,稿件所涉及的事實全部都有證據支援。為把握起見,報道還有所保留。
劉丹想不明白《新聞晨報》為什麼在未採訪當事人王洪豔,在對關鍵事實尚未核實的情況下,片面刊登院方提供的說法,質疑投訴人動機,誤導新聞輿論,傷害王洪豔呢?“王洪豔從未以此向醫院索賠”這是上海協和醫院方的說法,怎麼能將之作為標題呢?另外,即使“王洪豔從未以此向醫院索賠”之說成立,也說明不了王洪豔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相反,如王洪豔以向媒體投訴來要挾醫院賠償經濟損失,那才是別有用心呢。可是,王洪豔沒有那麼做,而是向媒體和藥監局投訴,揭露醫院的欺詐行為。劉丹不明白《新聞晨報》為什麼要發那麼兩篇報道,她和柴會群查閱了2006年度的《新聞晨報》,發現《新聞晨報》在其《健康視點》版面對上海協和醫院進行過三次正面報道:
2006年11月30日,《上海“媽媽”雲南助養“兒子”》
2006年12月8日 《傳遞協和之愛,援助艾滋孤兒》
2006年12月8日 《“送子鳥”基金首援不孕患者 協和志願者主刀手術成功》
劉丹和柴會群明白了,這兩篇報道絕不是偶然的。
在陳曉蘭和柴會群的幫助下,劉丹寫了三千多字的反駁上海協和醫院的材料。她在材料中對他們提出的13點質疑予以一一反駁,她在結尾中寫道:
需要強調的是,王洪豔僅是我掌握的一個證據儲存得相對完善的病例,在跟她一樣的病人還有很多。
總之,我認為本次對協和醫院的報道,不僅事實清楚,證據充份。而且陳曉蘭醫生對該事件定性為“醫療欺詐”也非常準確。協和醫院透過系列騙術,把一個個完全沒有手術指徵的病人強行推到手術檯,動機在“謀財”,結果是“害命”,如此嚴重的事件,已經完全不能用醫療行為來解釋。事實上,“醫療欺詐”是一個全新的犯罪現象,必須給予充份重視,是市場經濟下醫療領域監督嚴重滯後、相關法律空缺的結果。背後是醫療腐敗的蔓延和醫療體制的扭曲。然而,對於王洪豔事件,目前有跡象表明,在協和醫院的“公關”下,上海市衛生部門仍在沿用一貫做法,將此事定性為“過度診療”,對此卻又“無法可依”,最終可能導致不了了之。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一個醫生的救贖 第六章(6)
3
劉丹憔悴了,變得黯淡了,失去了青春的光彩;臉龐瘦了下去,圓臉變長了。讓她費解的是衛生主管部門要想澄清實事,為什麼不調查“宮-腹腔鏡”手術的真偽,為什麼不調查手術是否有效?另外,受害者又不僅僅王洪豔一人,網上有那麼多病人留下了QQ號和其他聯絡方式,他們為什麼不找她們瞭解情況?她也跟他們說過,王洪豔一時找不到,可不可以讓其他病人出來作證?他們卻拒絕了,堅持要她交出王洪豔。
“如果我被新華社開除了,就跟你去辦患者協會。”劉丹跟陳曉蘭說。
陳曉蘭看著劉丹,心裡很不好受。她是一位多麼可愛的姑娘,天真,單純,胸懷坦蕩;她又是多麼難得的記者,正直、善良、敬業。她比自己女兒貝宜的年齡還小,承擔的卻是沉重的社會責任,承受的是這“黑雲壓城城欲摧”的壓力。可是,在這種情況下,陳曉蘭除了給她以安慰之外確實幫不上忙。無論如何不能讓王洪豔出來,她已經遭受很大的傷害,精神瀕臨崩潰,說什麼也不能增加她的壓力,哪怕是一根草葉都不能讓她承擔。在那些日子,陳曉蘭和柴會群幾乎天天陪伴著劉丹到凌晨一兩點鐘。劉丹特別感激,將他們三人稱之為“鐵三角”,說這是拆不散的,打不爛的戰鬥集體。
一天,劉丹實在挺不住了,給她所敬重的領導發了一個簡訊,解釋一下事情的原委。
沒想到很快就回復:“我相信你是對的!”
劉丹一遍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