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陳默的分析,馬福報轉念一想。
好像是這麼回事啊!
自己出門就從來不帶充電寶。
畢竟要帶充電寶,就必須再帶充電線,這種情況下,褲兜肯定是不夠用的,那麼就又得拿個包去裝它。
想想都麻煩!
還有就是有時候真的手機快沒電了,又沒現金,急著付錢,這怎麼辦?
你是選擇滿大街到處去找賣充電寶的,還是選擇就近花一兩塊錢充一次電?
越想,馬福報就越覺得陳默說的有道理。
陳默笑著道:“老馬啊,這可是一個不弱於共享單車的數億使用者的大市場!
而且這玩意成本低,利潤大,肯定比共享單車好賺。
你想想看,等咱們的共享充電寶做大做強以後,我們不僅僅可以在酒店放,機場、候車區,便利店、超市,甚至理髮店、浴場、小餐廳都可以提供共享充電寶服務。
而這些場景中,對於剛需使用者而言,沒有帶自己的充電裝置,只有藉助於它了。”
馬福報眼前一亮:“對!光是咱們自己的漢堡皇、紅興超市、紅興廣場、步行街還有紅興酒店、紅興電影院等等自營的場景,就可以無成本使用!
一些場景使用頻率高的話,咱們還可以漲價,反正使用者覺得自己只是用一次而已,下次就不會忘了帶充電寶了,實際上他們還會有下次。”
陳默:“不要侷限於咱自營的使用場景,我們還可以跟各種商家合作,分成給他們。
我讓鴻蒙實驗室那邊做了一個機櫃進行過實景模擬。
在機櫃待機的情況下,100小時或一週只消耗一度電。在有新充電寶被歸還、需要充電的情況下,一天耗費的電量也絕對不會超過5度。也就是說,門店商戶幾乎不用付出什麼,即可坐享其成。門店在投入一些管理後,就可以獲得分成,自然也就樂意促成了。
而且商家也會把共享充電寶當成一種服務,畢竟消費者現在都習慣吃個飯順便充電,共享充電寶幫助商家吸引流量,也提升了服務品質。”
接著,陳默又跟馬福報就共享充電寶定價問題討論了起來。
馬福報:“我認為要按照地段進行收費。人流量低的地段,那就定1塊錢1個小時。這沒啥可說的。”
“人流量高的地段,當然價格也得高,按照流量的不同,可以定2塊錢,3塊錢,甚至是10塊錢1個小時!
反正使用者大部分就用1個小時就不會再使用了。”
陳默聽的頭皮都發麻了。
10塊錢1個小時?
一天的上限價格都夠買兩三個充電寶了!
商人也以黑心,但也不能這麼黑吧?
陳默趕忙道:“老馬啊,對於使用者來說,其實價格也不是可以無限上漲的,就如同共享單車的漲價一樣,在一定的度內,價格的上呼叫戶還可以不在意,但是一旦超過了一個平衡點,那麼價格再高的話,使用者是可以選擇放棄的。這對於共享充電寶來說也是一樣的道理,如果價格過於離譜,那麼使用者的習慣會出現改變。
咱們這個專案的主力軍是普通老百姓,每小時一兩塊錢的價格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是可以接受的,而且這已經有足夠的利潤了。
使用者的權衡是價值和價格之間的匹配,不能超越界限,否者下滑也是必然,就如同共享單車本身一樣。”
“另外……你怎麼敢說10塊錢這個價格的啊?真當普通使用者都像你這麼有錢啊?”
馬福報尷尬的摸了摸頭。
其實陳默還有一個更黑心的賺錢模式沒說。
上一世,陳默因為被唐萌萌一家子壓榨吸血,曾經在下班後做過兼職,而兼職的內容就是當充電寶補貨員。
那個工資是真滴高啊!
上班就是背個包,裡面全是充電寶,走訪各大網點,一旦發現有空位,立馬補上,目的就是讓使用者還不上,公司好搞錢。
使用者一旦還不上,最終達到扣費上限99元后,充電寶就等於是賣給他了。
這99塊錢,廠家和加盟商八二分成,然後廠家免費給加盟商一個新的充電寶,它們稱之為業務增收創新模式,十分鼓勵這種操作。
陳默一共就兼職了一個月,就幹不下去了,覺得太昧良心了。這工作,但凡有點道德的人,根本做不來。
故此,這個盈利模式,陳默也沒跟馬福報說。
不過……
陳默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