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自己是個妖孽。這是一位有恩於己的仙人,為了渡化弟子而託她辦的一樁積德納福的善事也——這就是黛玉勸說於父親的理由。現下看來,父親深信不疑,並已非常有效率地完成了前期的安排。
香菱的父親甄士隱即然姓甄,又是江南人士,想想也應與江南的大姓——甄家有點瓜葛。而這甄家又是賈家的老親,在京中的親戚常走動著的,可見交情極厚。黛玉自此處下手,請父親一路查去,不僅查出甄士隱一家在甄家的輩份,還居然發現那封氏於林家。也是沾親帶故的表親。畢竟這個時代的人口有限,且又交通不便,人們慣常終老故鄉,是以江南雖大,想來這十幾二十輩地族譜排下來,只怕是個人都能拉上點親戚關係。黛玉曾戲言,那句有名的“五百年前都是一家人”若用在當下,只怕算不得是誇張的比喻,而是一個很平常的陳述呢,若是有心,只怕這全江南的人都能攀得上親罷。父親的手段自是不用說的,不日就將這甄封氏進京事宜打理好,居然連林府的名義都未用,竟是由甄氏出面送她進京治病——她即失了女兒,又走了丈夫,若說她心疾沉重,只怕也未必就是謊話。
其實黛玉倒不是沒想過乾脆讓薛家進不成京,或是不能借住於賈府,只是待細細慮過寶釵入京的相關片段後,方知這薛家入京投賈府,乃是幾方利益共贏使然,相互糾纏甚深,決非是尋常的走親戚呢。
42第42章
薛家進京一節,世所疑問的一點乃是這薛家自搶了香菱打死人後,就以送妹待選為由離了應天府。直至賈雨村結了殺人案,薛家才在賈府露了面,這前前後後,至少是一年有餘。而黛玉以自己進京的行歷而言,這許久的時間,額,走上幾個來回都夠了。難道他們就不怕誤了寶釵待選的日子,還是說,這待選只是個藉口?
只是這待選乃是皇命,作不得假的,則若如此,黛玉卻另有一個疑問了:這不論是待選也好,選秀也罷,這事應同她前世那個什麼“海選”一般,總是地方上層層選送上去的,斷沒有各家各戶自己送女兒上京的道理,這薛家即是金陵人氏,即應在應天府報名才是,為何要“入京待選”?
三則,賈府與薛府,兩家只能算作連襟。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嫁出去的姐妹也是各歸夫家的,再怎麼姐妹情深,要敘親情的,也只說住個三五月的,斷沒有這般一住經年的,到底是外姓人家呀。按理那位升任九省統制的王子騰王大人才應是薛家該投奔的正經孃家人。就算薛家進京時王子騰“奉旨查邊”,但家裡夫人也是在的,且其後王子騰回京了,這薛家仍是住在賈府,沒有挪動的意思,實乃奇怪。——此也是黛玉最關心的問題。
這前兩處疑點,待黛玉想明瞭時,頓覺曹公所用那一句“在路不記其日”用得著實是妙不可言。這薛家在路之途,本就不應以時日計,乃是命案瞭解之時,就是薛家到京投親之日也。
……薛家能出現在護官符上,想來先時也確是金陵一霸,但此時的薛家,沒了當家男人,已到了連自家的買辦奴才都敢拐騙欺主的沒落地步,哪裡仍有那般大的影響力為薛蟠輕易脫罪?只用看此案雖一拖經年,卻並未結案,就可見一斑。且此案之所以能一拖經年,只怕也並非是仗著薛家舊勢,乃是為著有薛家將有一個極可能待選成功的女兒罷——畢竟,一個母舅家有深厚背景作待選保證的美貌女兒,成功的機率是極大的,而這也確是一個非常模糊卻十分有效的恐嚇,誰會想去得罪一位未來的後宮之主,哪怕僅僅只是一種極小的可能?——可別說這待選選出來的只是充作公主、郡主入學陪侍的下人,可只要沾著個“皇”字,這些女子的身份就不能以常理論之了,別的不論,現下這賈府裡送進宮的元春姐姐,也僅是以女史之職入的宮,真說起來,也不過是個做起居錄的下人罷了,並不是一進宮就是主子的,誰知道後來就成了“賢德妃”呢。
想來正因為這寶釵待選是薛蟠脫罪的保證,所以薛家才不便在應天府報名罷。一則薛蟠命案在身,不說薛家這沒落了的“江南一霸”當不當得起皇帝開恩後的“仕宦名家”一說,只說以薛家出了這種惡事,薛寶釵若想要在應天府報名,知府大人這關,就未必過得去。是以薛家只得宣揚說要入京投到舅家名下待選,脫了應天府的管轄,方能保證寶釵平安報上名。二來如此方能讓薛蟠名正言順地“送妹待選”,離了金陵罷。諸如什麼“京中常有孃家人來接這樣的話”,大抵也是曹公掩實之虛言也,縱真說過,也未必象是說與薛呆子聽的,只怕只恐嚇應天府時所言罷。——這入京待選,妙得是“入京”二字。
既然拿話唬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