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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方的調查方向。另外,偽裝死者自縊的假象,還有關閉房門製造密室,要完成這兩項舉動都不是臨時靈機一動可以辦到的,事先必須有相應準備,如果是不熟悉屋內情況的外人不可能準備得這麼周詳。

其二,李府是大戶人家,高門大院,外邊的圍牆高度約在一丈三尺以上,此外還有護院來回巡視,翻越這樣的高牆且避過護院的耳目,即使是一般的飛賊也難以辦到。而有本事做到這些的飛賊必定是這一行中的佼佼者。飛賊入宅的目的是為了什麼?無非是為了錢財,達到那種水平的飛賊無論眼光還是經驗,我不認為會分辯不出哪個房間住著人,哪個房間沒有住人,哪個房間可能藏有財物,哪個房間僅僅是普通住所,沒理由放著那麼多屋子不進卻恰好摸進死者房間。還有,飛賊作案,來去無蹤,即使因走眼進錯房間失手殺人,也沒必要故佈疑陣,耍這種花招。

其三,這個院落位於李府後宅,不是府裡的人很難進入。

所以由以上三點可以斷定,具備這些條件的只可能是李府裡的人。”

三條理由說出,說得大家頻頻點頭。

“怎麼會?不可能,這不可能,雲天只是一個十四歲的小孩子,性性乖巧老實著人喜歡,可以說李家上上下下,包括下人丫環都非常喜歡他,有什麼深仇大恨,至於對他這樣的小孩子下死手呢?”李雲傑激動地大聲質問。

“是呀,江先生,您這麼說不就是懷疑我們是兇手嗎?李家可是有頭有臉兒的地方,沒有真憑實據,您可不能隨便冤枉好人!”少夫人也叫了起來,好象人格受到多大侮辱似的。

“對呀,雲天那麼可愛,是我們全家人的開心果,大家都把他當成寶貝寵著,誰會那麼沒有人性?不信,不信,打死我也不信。”關係到李家的名聲,連一向跟少夫人不合的三夫人也站在了同一陣線。

這樣的反應在我的意料之中,人有臉,樹有皮,越是大戶人家,對於自家的聲譽就越在意,所謂金玉其外,敗絮其內,內裡再怎麼糟糕,在外人面前也要表現得光彩照人,就象李德林,明明知道三夫人不守婦道,背地偷人養漢,卻也不願將其馬上休掉,而是背地裡請私家偵探調查。人同此心,情同此理,沒什麼好意外的。

“各位,你們的心情可以理解,如果我處在你們的位置,也不願意相信兇手就是自已身邊熟悉的親人和朋友。不過,我是偵探,我的責任和使命就是解開謎題,把罪犯繩之以法。我的經驗告訴我,當所有不可能排除以後,剩下來的就是事實真相,哪怕它看起來再怎麼的不可思議。現在,種種跡象表明這起兇案不可能是由外人所做,那麼周圍接近者的嫌疑自然也就加大。這是案件調查的程式,並非我在故意危言聳聽,孫探長,請你幫忙解釋一下。”我表情嚴峻地說道,這個時候如果表現得有半點兒遲疑或動搖,都會對我這個大偵探的形象造成影響,人們心目的是查案高手是包拯那樣鐵面無情,明察秋毫,有所不為,有所必為的人物,如果因為別人的質疑壓力就能輕易改變自已的主見,又怎麼可能讓人寄託信心?

孫大志一聽還有自已的事兒精神頓起,擺官威充內行是他最喜歡也是最擅長的事情,如此機會,他怎麼能放過。

“你們不要亂,江先生說的都是實情。兇手腦門兒上又沒寫著字,被懷疑一下兒又怎麼了?為人不做虧心事,不怕三更鬼叫門,江先生只是說疑犯是李府內部的人,又沒指名說是你們,你們急個什麼勁兒!是不是心虛了?”

一通連唬帶嚇,李家的人不說話了,因為照孫大志這樣的說法,誰否認兇手是李府的人就可能是真正的殺人兇手,如此一來,誰還敢大叫大嚷,把嫌疑犯的標籤兒往自已身上貼?

鎮住了吵鬧的李家人,孫大志得意地轉過身來,“江先生,您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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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對號入座】………

到了該亮底牌的時候了,就象寫文作詩,鋪墊的再多也是為了**做準備,如果敲了半天鑼鼓結果主角兒卻不出來,恐怕再怎麼寬容觀眾也會罵街吧?

“從犯案的時間,過程和手法中,我們大致可以勾畫出兇手的輪廓。(看小說到頂點。。)首先,他是李府中的人,可以經常出入後院,並進入死者的房間而不被人感到意外。其次,將死者偽裝為自縊,製造密室,說明兇手是一個做事謹小慎微,頭腦冷靜,且讀書不少的人。其三,門閂上的刀痕由右至左,表明兇手可能慣用左手”

我一條一條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