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部分

政治家們有時候也會做好事,減少工作時數就是個例子。每天工作8小時,睡眠8小時,享受生活8小時,這幾乎像是達到了“修禪”一樣的完美境界。(如果你夠走運的話或者你遵循本書的建議,那麼一天中用在工作上的8小時就會變成享受生活的另外8小時! “找到你喜歡做的工作,那麼你就不會是在工作”的說法非常正確。)

如果你已經偏離了工作8小時的標準,你就需要回到標準上來。我不是說你必須每週工作40小時,也不是說你應該在合同中籤訂每週工作(或者任何多少)小時,那是你的事情。我覺得你可能會喜歡你的工作,因此你想工作更長的時間(比如,上週我就工作了80小時——忙碌,卻也是成果累累的一週,並開始動筆寫這本書,但是實際上的情況是這樣的:可能這是10年來我第一次這麼做;而且我利用了在旅程中的時間,所以這些時間並不是從我和家人共度的時間裡勻出來的)。

但是,超時工作應該是種例外而不是常態,我可以在截止日接近的時候加一把勁,或者因為有些確實不可意料的事情發生了,我也可以超時工作,但是我的確很不喜歡,你也應該不喜歡在很長的時間內不斷地工作。案例學習中的一個當事人的妻子告示我們說:“他通常從週一到週五工作65個小時,而且他總是直到深夜還處在電話待命狀態,在週末也是如此。”這樣的情況真是糟糕。

連續不斷地超時工作只會導致你效率低下,說得更簡單些,比起你每週工作40小時來說,你的成效更少,這是因為你對你的時間並不在意,因為你覺得你自己有無限量的時間供給,因為你會整天工作,你會答應幾乎所有的要求,也就是說你在滿足所有的需求。如果你想要做到有效的時間管理,做到加薪不加班,那麼你就要立刻停止這樣的做法。

第4章 不做面面俱到的“老好人”(3)

湯姆·迪馬可(Tom DeMarco)寫過一本書,名字叫做《最後期限》(The Deadline),這是一本關於專案管理的小說,雖然這不是《戰爭與和平》那樣的著作,也不是一部可以贏得普利策獎1917年根據美國報業巨頭約瑟夫·普利策(Joseph Pulitzer)的遺願設立,七八十年代已經發展成為美國新聞界的一項最高榮譽獎,現在,不斷完善的評選制度已使普利策獎被視為全球性的一個獎項。——編者注的作品,但是它的確觸及了人們超時工作的問題,在“壓力的作用”這一部分,書中寫到:

當你處在壓力之下時,你的思考也變得緩慢起來。

超時工作會降低生產力。

突然並短期地增加壓力,甚至是加班,可能是一種不錯的方法,可以讓人集中精力,並且感覺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壓力如果持續得太久就可能適得其反。

經理們太過頻繁地施加壓力,可能是因為他們並不知道有其他辦法,或者被其他辦法的難度嚇倒了。

可怕的懷疑:施加壓力和要求加班的真正原因可能是——當專案失敗的時候,讓人覺得專案參與者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所以,如果你偏離了每週40小時工作制,你就應該回到這個標準上來,這是一個巧妙地說“不”的好辦法。

每週工作4天/每兩週工作9天

誰說你每週的40個工作小時必須分佈在5個工作日中?就我個人來說,我倒是喜歡每週工作5天,因為這樣到了週五晚上我就會覺得非常愉快(每個週一我都覺得自己的狀態還不錯,所以週一也沒有讓我太難受),但你也可以考慮一下其他的可能性。

你可以每週工作4天,雖然這樣做在經濟上有點損失,和你想象的可能不一樣,看看案例1就知道了,但是你可以得到很多的自由,所以這種做法非常值得一試。

我認識一個人,她從週一到週五,每天早上從8∶30工作到12∶30,然後她就得離開公司了——因為孩子,她需要去做接送孩子之類的事情,她認為她在20小時內做的事情跟她的同事們在40小時內做的事情是等效的。

在我的公司ETP裡,曾經實施過每兩週9天工作制——那幾年我們的生意不太景氣,我們沒有太多的錢來加薪,所以我們讓大家每兩週工作9天作為補償,員工們第一週工作5天,第二週只從週一工作到週四。這個制度有一些簡單的規則:每個人在9個工作日內每天延長工作時間50分鐘,以此來彌補第二個週五的工作量;每個部門都必須保證可以完成周五的工作事項。比如,行政部的兩名員工在週五時必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