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吳永成也不是無原則地對王全福他們兩個人讓步。他是認為,雖然說王全福和杜永宏在背後搞了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那也是人在那種情況下的一種本能反應。雖說是給縣委、政府的工作上,多添了一點麻煩,但也沒有造成多麼惡劣的後果,不給他們重新安排工作,就已經是對他們最大的懲罰了,沒有必要一棍子把人打死。
吳永成很清楚地認識到,既然自己是在政界廝混,那就可能地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儘量多栽花、少種刺。官場上自己無形中得罪的人,就夠多的了,沒有必要再給自己樹立幾個仇家。
“呵呵呵,有意思、有意思。”吳永成此時聽完劉衛兵的彙報以後,竟然不怒反笑:“這事情到了現在的這個地步,是有一些麻煩了。不過,我認為,王全福和杜永宏兩個人說的,倒也不是完全沒有一點道理的。搞企業嘛,的確我認為也就是他們兩個人說的,一業通、百業通。無非也就是抓工人們的管理和產品的生產、銷售問題。可這個問題,紙上談兵誰也會,關鍵是到了實踐當中,事情可是瞬息萬變的,並沒有他們說的那麼簡單。”
“那是肯定的,要不然他們兩個人怎麼不把自己原來地廠子管理好哪!”嶽嵐沒好氣地接了一句話。
“吳縣長,那對這件事情你是怎麼考慮的?嶽書記的意思已經很明確了。那就是堅決不能讓他們幾個人參加應聘。”劉衛兵還是最為關心吳永成到底是什麼態度,這樣他也就到了明天的時候便於操作了。
吳永成躊躇著:“這個、這個……唉,這件事情本來也就是我過於大意了,責任在我。當初和他們幾個起草那份關於公開招聘的方案的時候,一些字詞沒有嚴格地推敲、推敲。就比如說那個食品行業吧,要是起草方案的時候,就嚴格地寫成食品企業的話,這兩個賣燒餅、炸油條地。也就不會在這上面抓住空檔了。王全福和杜永宏他們兩個人也就無機可乘了呀!”
“這有什麼,發現錯誤及時改正過來,那不就什麼事情也沒有了?!我看不能給他們開這個先例,否則的話,到了後面我們還有許多大的工作得抓。都像他們這幾個人的話,那咱們什麼工作也不用幹了!”嶽嵐書記不以為然地說。
“這個不妥吧?”吳永成遲疑著說:“本來就是由於我們工作的不嚴謹,才導致出現了這種情況,要是就此反悔地話,這也牽涉到了以後我們縣委、縣政府的信譽度的問題。在這種事情上,我想起了一篇以前讀過的短文,說的是古人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
“徙木立信?”嶽嵐和劉衛兵幾乎是同時出口詢問。他們想不通為什麼吳永成在談論招聘報名事情的時候,竟然能想到了幾千年之前的古人。那個商鞅和這件事情有什麼聯絡嗎?
“呵呵,那個文章很短。我記得是這樣寫的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吳永成地記憶力還是值得自誇的。原來在大學時,讀《史記》見到這篇短文,也就用心記了下來,沒有想到到了幾年過去。還能背誦個八九不離十。
“什麼亂七八糟的,這些之乎者也的,我們可是一句也聽不懂。我就不明白了,吳縣長,你掉這些文縐縐的古文。和咱們今天說的這個事情有一點聯絡嗎?”嶽嵐有點不高興了。你小吳就是不賣弄,誰不知道你是大學畢業的知識分子呀?!這也沒有必要在我們面前炫耀嘛!
“對不住啊。我也是一時性起,不由得就搬了出來。可我認為這個小故事,和我們今天遇到地這件事情很有聯絡。”吳永成給他們進一步解釋說:“這段文章是《史記》中描寫古時秦國的商鞅準備改革、頒佈國家新的法律,可擔心老百姓們不相信,於是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一根三丈長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夠搬到北門地,就賞給十鎰黃金。老百姓們對此感到驚訝,沒有人敢去搬木杆。商鞅就又宣佈命令說:有能夠搬過去的,就賞給五十鎰黃金。有一個人搬木杆到北門,商鞅就讓人立即賞給他五十鎰黃金,以表明沒有欺詐。之後才終於在全國頒佈了變法的法令。所以,我的意見是我們不能因小失大、失信於人民。”
吳永成的這番話,讓嶽嵐書記和劉衛兵兩個人都不說話了,他們也知道這樣一來地話,老百姓們肯定在背後會有一些議論地,他們也知道“人若無信、不知其可”的這個道理,更何況是作為一個縣級政府地行為哪?!
過了有個三五分鐘,嶽嵐書記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唉,那現在咱們該怎麼辦呢?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