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厚地一打報紙,的確讓我眼花繚亂。
《華盛頓郵報》的頭版頭條,刊登了一張巨大的照片,照片上面。不是什麼明星大腕,更不是什麼總統州長。而是兩個緊緊擁抱在一起的普通美國人。他們中間,一個是白人,一個是印第安人。看得出來,這張照片是記著在昨天晚上地首映式現場拍攝的。
報道地標題是:我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美國人!
“照片上的兩個人,印第安人桑斯,妻子和孩子全部死於白人之手。白人泰格,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反印第安主義者。他的理想是讓所有的印第安人在美國地土地上消失。而昨天,他們在印第安納波利斯的廣場上相互擁抱,情同手足。”
“這樣地場景,幾乎出現在每一個放映《與
》的地方。昨晚,夢工廠出品。安德烈。柯里昂導演影,讓無數印第安人和白人成為了骨肉相連的同胞!”
“當電影的最後,哈斯沙維脫掉軍裝和印第安人孩子站在一起地時候。當鄧巴高舉著那面蒼狼大旗高喊著口號衝向白人軍隊的時候,整個印第安納波利斯的大廣場上,所有人都在高呼,所有人都在流淚!在呼聲當中,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間地恩怨,一下子煙消雲散。他們像兄弟一般擁抱,一起載歌載舞,這幅景象,如果不是親眼看到,根本讓人無法相信。”
“安德烈。柯里昂創造了一個奇蹟!這個總是給美國人帶來光明帶來驚喜的人,昨晚同樣讓自由之光照耀整個美國。從東海岸到海岸,從佛羅里達到五大湖,每一寸每股的土地上,自由之光都在灼灼閃現。各大城市的人們,不同膚色的人們,都在呼喊同一句話,那就是:我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美國人!”
《華盛頓郵報》的這片文章,聲情並茂,舞》,共花了大篇幅頌揚了印第安人,極力擁護共和黨對待印第安人的政策,有理有據。
“不愧是大報,這文章寫得……”我砸吧了一下嘴。
與《華盛頓郵報》相比,《紐約時報》就低調得多了。它的頭版頭條是一則經濟訊息,關於《與狼共舞》的報道,被他們放到了第七版。
沒有照片,也沒有大篇幅,只有一段幾百字的報道。
“昨晚,印第安納波利斯,《與狼共舞》首映大獲成功。而首映式的當晚,有幾百名白人民眾受傷,數家店鋪著火……”看著這樣的文字,我瞠目結舌,連連讚歎人家處理問題的手段。
他們沒有批評《與狼共舞》更沒有宣揚反印第安思想,但是誰看了這個報道,都會產生負面的想象。
與這兩張大報相比,其他個一些報紙就實在得多了。
《洛杉磯時報》頭版被一副巨大的照片佔據,照片上,一個健壯的印第安戰士高舉著長矛,和以往出現在報紙上的印第安人相比,這個印第安人臉上沒有悲苦,沒有凶煞,有的是笑容,他的長矛上,挑著的不是白人的腦袋,而是一束鮮豔的花。
報道的題目是是:一部電影改變了他們的命運。
“幾百年來,印第安人的血水和淚水可以填滿大西洋!他們像牲口一樣被白人驅逐,像牲口一樣被白人屠殺!白人搶走了他們的土地,焚燒他們的帳篷,他們只有逃亡逃亡再逃亡。而現在,他們已經沒有可逃的地方了,便有人對他們舉起了最後的屠刀!”
“值得慶幸的是,這把屠刀永遠不會落下來,這些試圖對印第安人進行最後一擊的暴徒們因一部電影,而永遠失去了機會。”
“《與狼共舞》,讓全美民眾看到了一段真實的歷史,這歷史,扭轉了長期以來在我們記憶中留下的那團團陰霾,讓我們和真相面對面。這是正義的勝利,更是自由的勝利。夢工廠,安德烈。柯里昂,再一次讓我們感到驕傲,讓我們身為美國人,而感到驕傲。”
《洛杉磯論壇報》上面刊登的文章,則是好萊塢電影人對於《與狼共舞》的評價。
他們更多的。則是從電影學地角度來分析這部影片。
作為我最好的朋友,約翰。福特這樣評價《與狼共舞》:“這是我這幾年來,看過的最長的一部電影,幾乎兩個半小時的時間。比平常地電影,多了一個小時的篇幅。但是你並不感覺到枯燥冗長,恰恰相反。你會覺得,一副歷史長卷在你面前徐徐展開,上面地充滿著泥土和蒼茫原野氣息。你像是在做一次長長的旅行,一步步跋涉在崇山峻嶺之中,你看見山巒,看見河流。看見湖泊,看見落日。看到了這世界到底是什麼樣子!”
“如果用一句話來描述《與狼共舞》這部電影的話,我覺得應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