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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潤豐盈。而抗戰後在上海開設的孚中貿易公司、中國進出口貿易公司、統一貿易公司、金川貿易公司和利泰公司等,則利用物資緊張、物價飛漲的時機,賺了大錢。

在經濟領域能如此神通,其財產數目自然引起人們濃厚的興趣。據當時文章記載,“宋氏的經濟活動已如上述7個銀行,12家商業公司,22個大工廠,1個運輸公司,全部股款多少?怕連宋子文自己也不知道他的財產數字”。而又一篇文章則寫道:”其時獨家擁有6億元之巨。“

當然,對其豪門資本的揭露,我們最為熟知的還是*對於“四大家族”控訴。1946年,陳伯達在《中國四大家族》一書中說:”四大家族或是‘官’式的,或是‘商’式的,在金融、商業、工業、地產諸方面所獨佔的財產,以及他們在外國的存款和產業,粗略統計一下,至少當在二百萬萬美元左右。“

若真如此數,那麼四大家族中隨便一人的私產都可躋身於世界首富的行列,但事實是怎樣的呢?據史料統計,當時全國三個最大的國家壟斷資本集團--”四行二局“(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信託局和郵政儲金滙業局),資源委員會和中國紡織建設公司的資產,合計也只有62972億元法幣,以1947年的匯率計算,尚不足100億美元。若把當時國民政府管轄的所有財產加起來,也不超過200億美元。

可見上面所說“四大家族“財產,並不是單指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陳立夫、陳果夫五人的私有財產,而是泛指國民黨及其政府統治下的”國家壟斷資本“的財產。單說宋子文,其雖掌控眾多的工商金融企業,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