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剎?長生天啊!他在哪裡?”阿剌的兒子拔出了自己的長刀,這個名字讓他感覺到恐慌。
阿剌知院笑了起來:“不要擔心,不要象那些無知的牧民一樣恐慌,你要知道,當阿傍羅剎出現的時候,恰恰是他不想殺你的時候。我親眼看見,他把一個草原上的勇士,活活咒死,他沒有在那人身上按下一根手指,那人身上也沒有一點傷口,他如果要殺死你,不需要靠近你,他只需要黑暗,黑暗裡,他就是神。”這便是迷信的力量了。
其實丁一所做的,不過是用一匹毛皮花色相近的馬,在阿剌知院入去探望陳三時,把他兒子的馬做了一個調換,而在出營裡,那匹被調換的馬,後腿被做了手腳,所以在馬上騎士開始加速時,疼痛就讓它倒下,而也就把馬上騎士掀了下來。
就是這麼簡單的事,但先入為主的印象,卻讓阿剌知院為了迷信的傳播者。
當然,騎著他兒子的馬,在風雪裡兩次貼近阿剌知院,並把刀貼在他脖上的能耐,卻就是這個騙局能成功的關鍵了。
丁一沒有再跟著阿剌知院,有一些事,做到了某個臨界點就好了,再用力,往往就過猶不及,他在阿剌知院和也先之間種下了一顆離間的種子,至於這顆種子最後會長成什麼樣,那就不是丁一所關心的事情。
“阿剌知院會因此跟也先翻臉?”陳三有些不敢置信,他從被子裡掏出那一個讓他臉色潮紅的手爐,裡面當然裝著火炭。就算是極為信仰丁一的陳三,也覺得這是很不可置信的事情。
因為他並不知道,丁一對阿剌知院所說的,就是歷史上發生過的事實。
第三章心如鐵(五)
事實上,丁一更願意用張懋攜帶著那把狙擊槍,不是丁君玥那把很接近近代步槍的彈殼狙擊槍,而是很原始的狙擊槍——前裝惠特沃斯步槍的六角形膛線槍管、六角形子彈,同時又是曼爾萊德步槍的彈殼槍栓,使用米尼彈,所以不用去用錘子把子彈砸進槍管裡。
後裝子彈,發射藥和引火藥分裝,遂發,精度接近三八式步槍的惠特沃斯六角形槍管。
他更願意用這把怪物,去解決問題,他擅長這麼幹,從書院出發時,他也就準備這麼幹。
現在不過是在等待小隊集合之前,把空閒時間利用起來罷了。
或許一點用也沒有,或許有用。丁一對陳三笑道:“不必太放在心上,見招拆招不是一件什麼好事,如果有足夠的把握,不是我們去關注對手如何制定攻略,而是對手來關心我們的章程,來針對我們的戰略而應對……為師敢立於此地,敢啟用都音部落,便不打算理也先怎麼應對。”
在飄蕩的雪花之中,巫都乾和李雲聰都帶著他們的隊員,進入了都音部落的駐地,而巫都乾的到來,讓都音部落裡,那些資格最老的,丁一剛剛著手草創之時就跟隨的青壯,更加激動起來,因為先前他們是認為那顏和巫都幹發生了矛盾,而現在看起來,這只是謠傳。
當然,巫都幹看著陳三的眼神很不友善,或者說。不能用“不友善”來形容,只能用殺之而後快,方才合適一些。因為陳三幹掉了她的追隨者,而且還給她下了毒藥,如果不是機緣湊巧,她大量地喝水,並且透過嘔吐來排毒,她早就成了草原上土狼的糞便了。
而為了逃避陳三當時的追殺,她更是差點慘遭牧民的輪x。這中間經歷過的困苦和艱難,根本就不是一兩句話可以撫平的傷創。她對於丁一併沒有這樣的仇意,因為她感覺丁一如果要殺她。也會給她乾淨利落的一刀。但對於陳三,哪怕幾年過去,哪怕不再對立。
她也一樣無法釋懷那份仇恨。其實只不過是她選擇了美化丁一在記憶中的片段罷了,在草原的日子裡。對於尚不歸屬華夏的牧民。丁一也不見得就多有底線。當然丁一的辦法會略為人性化一些,例如發給老弱一點水和乾糧,然後驅趕他們離開,而不是直接屠殺。
“再來一次,某仍然會這麼做,當然,你不可能再逃跑。”陳三一點也不迴避她的眼光,很坦然地說道。“不要以為你是女人,某就會有另外的看待……於某眼中。只有兩種人,該殺的人,和不該殺的人。”
她冷哼了一聲,因為天寒飲了酒,臉上的刺青又浮了出來,此時火氣上來,那半臉的刺青愈顯猙獰。她摸了摸後腰的斧柄,那柄黑色的小斧,她依然保留著,丁一教人給她做了一個匣子,用的是快拔斧鞘的設計原理,掛在後腰,手指一拔就出來,不再需要跟以前一樣,把斧柄插在褲腰上了。
“來。”陳三搖了搖頭,只是對她說出了這麼一個字,他可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