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春華覺得以前的靈犀雖然也懂事,但現在的靈犀,可能是因為搬到城裡來住的原因,整個人就好像變成了一個城裡的小孩子,完全沒有在史家河時的那一股畏縮的小家子氣了,這大概也是環境會改變一個人吧。
就像以前在電子廠裡打工,每個月累死累活的加班,一個月才拿三千多工資,那時就覺得這工資很高了。
誰知道,離了婚之後,她自己找工作,因為工作出色,工資將提成加資金,一個月拿了一萬多的時候,她完全都不敢相信。
尤其是剛離婚的那段時間,孫春華完全不想去想以後,她一個女人要帶孩子怎麼在這個城市生活下去?
現在想到,女人並非是天生的弱者!
離婚之後,她過的比以前更好了,身處的環境不同,所見識的人也不同,那一種眼界也就更加不一樣了!!
就像以前,她甚至會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來這麼高檔的會所,做》
孫春華做spa的時候,靈犀也沒閒著,她拿著自己攢下的私房錢,去給孫春華買了一條連衣裙,和一雙高跟鞋。
靈犀為了擔心鞋子會不合腳,還告訴買鞋的人,到時候如果不合腳,就去換!!
做spa可真舒服啊,按摩師的手法特別輕柔,再配上那一種舒緩的音樂,孫春華竟然是甜甜美美的睡了一覺。
“女士。”
孫春華一睜開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釋道,“不好意思,我睡著了。”
“沒關係,女士,你的肌膚質地還是不錯的,平時注意補水……”
孫春華以前從不化妝,故而她的肌膚沒有被護膚品所刺激過,保養保養化個妝啥的,看起來,才妥妥的二十七八的樣子。
“媽,穿這個。”
孫春華一開啟紙袋,“你去買的,不行,去退了!!”
“媽,我商標都剪了,退不了!!”
靈犀無辜的攤手,她對著孫春華道,“媽,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啊,你之前寫了一個小故事,人家給我發了好多稿費……”
“你這孩子,真是胡鬧!”孫春華嘴上雖是這麼一說,心裡挺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