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日戰爭爆發以來,各大國外交官便紛紛的來到中國,全世界都在觀注著這場兩個亞洲大國之間的決戰,在各國外交官努力從中斡旋的同時,這裡同樣吸引著來自各國的軍事情報人員,中國國防軍在這場戰爭爆發之初,就展現的出了超乎人們想象的進攻能力。對於外交人員或是軍事情報人員而言,中國的行政首都西北市,無疑成為了所有人觀注的重點。
3月15日清晨,隨著街道上兩聲清脆的槍響,路邊一個正在行走的中年人被槍擊,槍手隨即乘摩托車離開了現場,在巡警聽到槍聲到達現場時,槍手早已不知所蹤,只留下人行道上的一具屍體。
“上士,您看他的證件,程滿水,36歲,是臺裔!”
最先到達現場的巡邏警員拿著從屍體上找到證件,頗為無奈向到場的長官介紹道,聲音非常輕,似乎是怕周圍已到達現場的記者聽到。
“……”
一聽是臺裔,上士的臉色一變,心下多少明白是怎麼回事,對於這種案件地方警察部門並不願意插手,涉及面太多、內情太複雜。
“分局會把這個案件移交給中央警署……”
話未說完,上士就看到幾輛商務車停在了路邊,看著車上的人,上士的臉上露出些許不快之色,他們的動作也太快了。
共和九年,對中國而言是幾乎可以被稱為“統一元年”,那一年透過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談判,實現了國家的統一,但是卻遺留下了此許問題,警察部門就是問題之一,警察部門從法律上不是統一部門,全中國國超過5000多個警局,在組織上互不隸屬干涉、互無指揮權,規章銜別制服均不盡相同,就是在警銜上的區別不僅在於級別檔次不同,即使相等級的稱謂也不一樣,像西北市就是執行的源自國防軍的軍銜這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問題就是跨省案件,西北省的警察在省外沒有執法權。
這是中央和地方的談判的導致結果,那次談判確立了中國在政治體制上奉行分權和制衡原則,總理與議會、最高法院之間存在權力分配,中央政府與省、市和縣之間也存在著權力分配,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只對跨省司法事務擁有裁決權,而其他權力大多掌握在省、市和縣手中,但又因為中國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當時中央與地方的談判中,無論是中央或是地方都決定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司法調查機構,最終這個機構由國務院原下屬的警察部改設為中央警署,也是中國警察系統中唯一一家可以跨省執法的警察機構。
但讓中央警署聲名大振的,卻是在共和十年國內對紅色恐怖的大規模逮捕行動,儘管對俄作戰時,紅俄和社工黨在輿論的宣傳下已經成為暴力、野蠻、殘忍的代名詞,但社工黨卻在中國煽動了一系列的恐怖和暴力活動,短短几個星期內包括司法部長、高法法院法官甚至總理等數百名政府官員收到郵件炸彈,國家的安全受到威脅。
最終國會出於消弱中央調查局許可權的想法,要求中央警署負責清除非華主義對中國國家安全的威力,反對赤色恐怖就在為了的中央警署的主要工作,中央警署參考中央調查局的方法,建立數十萬張卡片資料,每一個激進組織、每一家激進出版物都建立了詳細檔案,還和中央調查局合作派探員打入激進組織內部,摸清了激進組織的內部情況,這些探員甚至打入了這些組織領導層。
最終在共和十一年,時機成熟後中央警署指示探員在全國各地召開組織會議,會議進行期間,中央警署的探員在軍方憲兵部隊的配合下,衝入會場不出示逮捕證,就逮捕了所有與會者,被拘留者不需起訴、不能聘請律師,當晚全國一共逮捕5000多名激進傾向的嫌疑分子,儘管那次行動因違反多條法律而受到司法界、輿論界的指責,但是對於國家的安全無疑是必要的,最終在國會和一些部門運作下,中央警署的這種極端形為,最後演變成合法行動,中央警署也是因此贏得了聲望,不管是好的或是壞的,總之那次行動之後,赤色力量在中國的已不復存在。
“長官,從現場提取的彈殼看,他是被5。6公厘手槍擊中,死者的戒指、手錶、錢夾等貴重物品均被搶走。但是在一個扔進下水道的包裹裡發現了一部分上述物件,從而排除了搶劫殺人的可能。我們初步斷定這起街頭刺殺案,應該與兩天前在上海發生的海航飛行員遇襲事件有關!”
“遇襲?臺裔?”
下屬的彙報讓馬一新一愣,又是這種事。兩天前,在上海幾名未來被逮捕的潛太臺籍日諜,在海軍基地外襲殺了數名海軍飛行員,儘管報紙上僅只是“我飛行員遭受敵諜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