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們的相互打鬥,而且沒有比賽人數、時間長度等限制,一場比賽後留下的,是大量的受害者。一整村的人同另一村的人比賽,他們拳打腳踢,衝向球門,而球門是個在遠處的風車,比賽能擴充套件到方圓幾里地,持續好些天,奪走好幾條人命。國王們一再禁止這樣的血腥事件:1349年,愛德華三世把足球列為“愚蠢和完全無用”的遊戲,亨利四世和亨利六世分別在1410年和1447年簽署了禁止足球的法令。但這一切僅僅證實了禁令不過是吊起了人們的胃口,因為你越取締它,人們就越要玩它。
1592年,莎士比亞在他寫的《錯誤的喜劇》中運用足球來描述劇中角色的抱怨:“難道我就是個圓圓的皮球,給你們踢來踢去嗎?/你把我一腳踢出去,他把我一腳踢回來/你們要我這皮球不破,還得替我補上一塊厚厚的皮哩。”幾年以後在《李爾王》中,肯特伯爵奚落道:“也不能被人踢吧,你這下賤的踢足球的!”
在佛羅倫薩,足球以前被稱作“卡爾奇奧”,現在在整個義大利仍這麼叫。列奧納多·達·芬奇是個狂熱的球迷,馬基雅維利也喜愛踢球。那時的足球每隊有27個人,分成3組,允許手和腳觸擊皮球,甚至可以挖對手的肚子。人們成群結隊參加在最大的廣場或是亞諾河冰凍的河面上舉行的這種比賽。在離佛羅倫薩很遠的梵蒂岡的花園裡,教皇克萊門特七世、利奧九世和烏爾班八世常常捲起他們的法衣去踢“卡爾奇奧”。
早在公元前1500年,墨西哥和中美洲的神聖儀式中就用一個塞滿東西的橡膠球祭祀太陽。但是我們不知道足球在眾多的美洲地區是何時出現的。*亞馬孫地區的印第安人說他們從太古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