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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認命道,“哎,由著她去吧,也打不了多少年,等我嫁人了,她想打也打不著了。”

“你才十六歲,嫁人還要好些年呢。”想起前輩子的羅紅蘭嫁的人家,方萍英搖了搖頭,出聲道,“再說別想著嫁去人婆家就好了,要是婆婆和男人好還好,萬一遇著個壞男人,你日子也不好過。”

前輩子,羅紅蘭是嫁去的一戶姓李的人家,婆家是還不錯,但男人太混賬了。

起初幾年,男人對羅紅蘭還好,之後見羅紅蘭生了兩個女兒就結紮了,他便開始揹著羅紅蘭在外面花天酒地,碰到女人就說花錢讓人給他生孩子。

以至於後來不只是將家裡攢下的一些錢花的乾乾淨淨,最後竟然還帶了個女人回來讓羅紅蘭照顧。

方萍英搖搖頭,不願再想,她希望這輩子羅紅蘭的命運能因為她的重生也能發生改變,她也會盡力幫她,但是現在倒還早,離她出嫁還有好幾年。

“那以後再說吧。”羅紅蘭沒聽出方萍英話裡的擔憂,將心思全放在做晌午飯上,“火好了,嫂子,你做菜吧,中午咱們吃啥呢。”

“我看看啊。”方萍英看家裡方才的案板上放有苦瓜,豆角,還有幾個土豆,便笑著說,“咱今就地取材,中午吃苦瓜炒蛋,清炒豆角,燉土豆。”

說是苦瓜炒蛋炒蛋,方萍英只打了兩個雞蛋,這時候的雞蛋也可是金貴著呢,要不是想著平日裡羅家的人吃好的吃習慣了,她連雞蛋都不願意打。

攪完雞蛋,再將案板上的兩個苦瓜切了,再用鹽水泡著。

豆角便直接用手摘成長段,直接下油鍋炒。

燉土豆裡,方萍英將昨兒家裡榨豬油剩下的油炸燉在裡頭,燉出來之後,土豆裡帶著股淡淡的肉味,聞著倒也不比吃肉差多少。

飯菜上桌的時候,羅紅蘭喊家裡人來吃飯,見到桌上都是素菜,周雲梅臉一沉,正要出聲說話,正巧方秀和羅志明正好從外頭回來了,將她想說的話給岔開了。

兩人正如早上說的,在後山折騰了一上午,身上頭上全是稻草鬚子,周雲梅看著他們埋怨了一句,“一大早就不見人,也不知道做啥去了。”

第29章 認錯

羅志明一屁股就坐到桌子旁,模樣極其疲憊,“去我丈母孃家了,順帶幫他們在後山做了些活。”

其實他的疲憊是因為兩口子上午在後山“運動”過量造成的,但周雲梅卻誤以為他真是幫丈母孃家做活弄的這樣累,當即臉色一沉,跟羅志明說,“既然能幫你丈母孃家做事,就也能幫著自家做活,以後想做活不要光想著你丈母孃家裡,自己家的活也等著你做,你大哥大嫂不再給家裡錢,你們以後要花錢就靠自己掙。”

羅志明被周雲梅當著一大家子訓,面子上有些過意不去,便賭氣似的答應下來,“我可沒想著一輩子用大哥的錢,等我去城裡上班了,我自己能養活我們兩口子。”

周雲梅見他這樣說也點頭應下,“那正好,以後我也只管著我們兩口子,你們回來有飯吃,別的事情我也不管了。”

羅志明沒異議,喊上方秀圍坐到桌邊準備吃飯。

但不等兩人坐下,方萍英便拿著鍋鏟擋住兩人,衝方秀挑挑眉,“方秀,今兒上午我說的話你沒忘記吧。”

方秀臉一沉,心裡知道方萍英指的什麼,方萍英說過要是他們兩口子打算繼續在家裡吃飯,就得跟羅志勇認錯,否則他們自己得拿出他們吃飯的伙食錢。

但方秀哪裡好當著一家子的面認錯,故意裝作不知,“啥話,不記得了。”

“不記得了,我提醒你。”方萍英看著方秀嘲諷一笑,將上午的話重新複述一遍,“要麼掏錢吃飯,要麼為今兒早上說的那些話給你大哥認錯。”

方秀嘴巴一撇,不肯認錯。

方萍英瞟了她一眼,見她不認錯,便堅持用勺子擋住不讓他兩口子上前。

羅志明見狀,立馬衝方萍英嘻嘻一笑,“大哥,嫂子,對不住,今兒那話是秀兒說的不對,她也是一時口快,還希望你們別放在心上才好。”

完了,他又笑著道,“嫂子,這樣成了沒,我們能吃飯了嗎?”

方萍英將勺子移開一些,示意羅志明坐去凳子邊,但勺子的另一邊卻仍是擋著方秀的路,“你可以,但是方秀不成,而且那話是方秀說的,錯必須得由她來認。”

以前在孃家的時候都是方秀壓住方萍英,方秀這回即使心裡想認錯了,但是仍不肯低這個頭,還是站在原地不做聲。

方萍英也有耐心,不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