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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酒家的門面說,“吃過飯,我們在湘潭找場電影看。”

兩人走進了酒家,內部裝修與外牆裝修相比,顯得檔次低一點。馬民是搞裝修的,當然就特別注意裝修的水平。馬民從頂到地掃了幾眼,這才和彭曉在一張圓桌前坐下。

“這種裝修不花好多錢,”馬民說,望一眼也四處打量著的彭曉。

馬民瞧了眼選單,要彭曉點菜,彭曉就認認真真地翻著選單。

“來一個牙籤排骨,”彭曉說,“再來一個板栗燒肉……”兩人吃飯時候,馬民忽然覺得他和她不過是在常常重複著昨天或前天,或上星期或再上星期所幹的事情。他和她不過是經常在二起開車、吃飯、逛商店以及睡覺什麼的。只不過是在不斷地變換餐廳吃飯,所幹的不過是重複一切。難道他和她就沒有一點別的節目?比如兩人一起出去旅遊,一起去華山,去西安看古蹟或者一起遊三峽?

“等我把這個業務做完,我們一起去遊三峽,或者到西安去玩,”馬民說,“把你丈夫和我妻子拋棄在家裡,我們去玩個十天半月?我這個建議如何?”

“到時候再看好罷?”

“你可以隨便找個什麼藉口。”

“我丈夫沒有那蠢呢。”

“你對旅遊有興趣沒有?我以前很有興趣。”

“我怕累,再說,一旅遊回來,人曬得黝黑的,半年都白不起來了。”

“那是健康美。”

彭曉想保持苗條,馬民也不想讓自己身體膨脹起來。他們經常點了一桌菜,浪費一大半。吃過飯,兩人又坐了會,這才走出來,街上下雨了。燈紅酒綠的,但沒有多少行人,車輛也不多。馬民和彭曉鑽進汽車,開著車在街上行駛著,目光卻在尋找電影院或者其他漂亮的娛樂場所。馬民很快就搜尋到了一家霓虹燈閃耀的夜總會,但彭曉不同意在湘潭玩。她看了下表,已經八點多鐘了。“回去羅,”她說。

“今天晚上,我們在湘潭過一晚。”馬民說,“先到夜總會聽聽歌。然後再……”

“喂,”她打斷他為他倆設計的活動,“你要曉得,我還沒離婚,在家裡還有一個男子漢罩著我的。你沒搞錯罷?”

“你不是說你向你丈夫提到過我?你就說和我在一起試試他的態度也好麼。”

“不行羅,真的不行。我很少超過一點鐘回去。你莫逼我好不?”

馬民懷疑她根本就沒跟她丈夫說起過他,他甚至懷疑她跟她丈夫說起他時,說不定還是用一種嘲弄的口吻。馬民又一次感到自己為她做得太多了,而她卻從不願意為他呆一個整夜。她和她丈夫的約法三章就那麼牢不可破?“你真的要回去?”馬民審視著她。

“當然要回去。”她知道他的心情,馬上找了個解釋她要回家的理由,“馬民,你現在並沒離婚,而我也沒跟丈夫離婚,我現在還是他的妻子,當然不能違揹他的要求。”

“別再說空話了。”馬民感到血往上湧,“回去就回去,我們是兩隻迷途的羔羊。”

“我們不應該是羔羊罷?”她笑笑說。

“我是羔羊。”馬民強調說,掉轉車頭,朝來的路上奔去。由於下著雨,汽車不敢開得太快了,怕緊急剎車時不能制動。她連和我呆一個整晚都不願意,她口口聲聲她丈夫不是人,不珍惜她。

可是她連破壞他規定的“一點鐘回家”都不敢,這真應了那句“你越壞女人越愛你”

那句話。她是纏著我玩,她心裡絕對裝著她那個把性看成打麻將一樣大家玩玩的丈夫。

上個星期二的中午,兩人走進招待所的那間房裡便趕忙洗澡。馬民迫不及待地洗完澡走出來,彭曉正坐在沙發上梳理溼頭髮。馬民捧起她的臉蛋吻了吻,摟著她到床上,做愛時,兩人談到了她丈夫,她兩眼發亮地說:“我丈夫是個開放得讓我都想不通的人,在性方面的思想,比好多男人起碼先進一百年。”

“提前進入了二十一世紀罷?”馬民很高興地調侃道。

“應該可以這樣說罷,他說我就是一個星期換一個男人,他都不在乎。”她笑笑,看著眼睛瞪得老大的馬民,“我當然不會這樣感情氾濫。除非我喜歡的,除非我願意。”

現在馬民想來,覺得她對她那個與她公平相處的丈夫,其實是充滿了愛情和欽佩心理的。她丈夫捧著於人方便自己方便的生活態度,在外面力所能及地獵取女人,對她放寬尺空。而她和他不過是“除非我願意”,一種彼此快樂的遊戲,但是這遊戲規則卻是建立在她丈夫規定的範疇裡,絲毫也不可能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