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找不著伏來士潔太太那串項鍊了。”
他張皇失措地站起來:
“什麼!……怎樣!……哪兒會有這樣的事!”
於是他倆在那件裙袍的衣褶裡,大氅的衣褶裡,口袋裡,都尋了一個遍。到處都找不到它。
他問道:
“你能夠保證離開舞會的時候還掛著那東西嗎?”
“對呀,我在部裡的過道里還摸過它。”
“不過,倘若你在路上失掉了它,我們可以聽得見它落下去的聲響。它應當在車子裡。”
“對呀。這是可能的。你可曾記下車子的號碼?”
“沒有。你呢,你當初也沒有注意?”
“沒有。”
他倆口呆目瞪地互相瞧著。末了,駱塞爾重新著好了衣裳。
“我去,”他說,“我去把我倆步行經過的路線再走一遍,去看看是不是可以找得著它。”
於是他出街了。她呢,連睡覺的氣力都沒有,始終沒有換下那套參加晚會的衣裳,就靠在一把圍椅上面,屋子裡沒有生火,腦子裡什麼也不想。
她丈夫在七點鐘回家。什麼也沒有找得著。
他走到警察總廳和各報館裡去懸一種賞格,又走到各處出租小馬車的公司,總而言之,凡是有一線希望的地方都走了一個遍。
她對著這種駭人的大禍,在驚愕狀態中間整整地等了一天。
駱塞爾在傍晚的時候帶著瘦削灰白的臉回來了;他一點什麼也沒有發現過。
“應當,”他說,“寫信給你那個女朋友說你弄斷了那串項鍊的搭鉤,現在正叫人在那裡修理。這樣我們就可以有周轉的時間。”
她在他的口授之下寫了這封信。
一星期以後,他們任何希望都消失了。並且駱塞爾像是老了五年,高聲說道:
“現在應當設法去賠這件寶貝了。”
第二天,他們拿了盛那件寶貝的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