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異口同聲地指出:帶女朋友看日落。令女人愁上加愁的是,天底下幾乎無一個女人不愛參與此項活動,與此同時,女人要,男人給,但永遠也不明白這是為什麼。和送花一樣。
《 枕草子 》第二二四節“一直過去的東西”:“毫不留情地過去的東西是:使帆的船,一個人的年歲,春,夏,秋,冬。”一直過去的東西也包括日落。孤帆遠影、一年四季以及日落的浪漫,在於它們共有一種悲劇色彩,就是失去。對於不斷消逝的東西,包括年齡,包括容顏,女人天生敏感,更容易傷感。落日和鮮花一樣,都是自戀的媒體,看落日相當於照鏡子,既美麗,又傷感。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和男人一起看落日,大有“與爾同銷萬古愁”的意思,相當於男人的買醉。
夕陽醉了,落霞醉了,醉的不太可能是朝陽。男人不明白這些道理,也就罷了。女兒愁,愁就愁在有些男人堅信落下和升起的乃是同一輪紅日,因而偏愛帶女人去看日出。雖然太陽還是同一個,但是在女人看來日出和日落完全就是兩碼子事,此外,哪個女人願意為了看日出而起得比雞還早呢?最忌諱的是,日出東方,天色漸亮,女人臉上某些自己不滿意的細節亦會隨之而逐漸清晰起來。再說,看過日落,華燈初上,趁著好心情,該吃晚飯的吃晚飯,該看電影的看電影,反觀日出之後,上班的上班,買菜的買菜,真是想死的心都有,遑論什麼浪漫了。
更令女人絕望的是,即便是前世積德攤上了一個天天都堅持帶她去看日落的男人,論浪漫,也要輸給金剛。因為即使身陷四面楚歌之絕境,金剛猶能和女朋友在帝國大廈頂上看日落。這就是殺死女人的浪漫至極,浪漫至極的另一種表述是:在被男人的理智一致判定為最錯誤的時間和最離譜的地點辦了一件被女人認定為最正點的事。
與其說男人不懂浪漫,不如說他們在男女關係中天生地缺乏儀式感。看日落也只是表象,對於女人來說,浪漫的本質,就是要求男人具有像金剛那樣的強烈而且是自覺的儀式感。而所謂“儀式感”,除了日落時分準時帶女人去看落日之外,其他重要事項還包括牢記女人的生日、結婚紀念日、相識以及初吻紀念日,情人節那天一定要送花,每個月要定期交付家用,等等。
不管怎麼說,在母金剛還沒有被好萊塢創造出來之前,男人要奪回女人,唯有學習金剛好榜樣,苦練浪漫內功一途。“金剛”是King Kong的漢語音譯,其實在古代漢語裡,“金剛”本來就是個外來語,佛教用語裡的“金剛”原指一種最堅硬的兵器,可比喻牢固、銳利,摧毀一切。浪漫也是這樣一種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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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吃豆腐的變成豆腐(1)
性騷擾——比較完整的表達,應該是“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作為《 婦女權益保障法 》的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草案中包括“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等三個條款,使部分人大代表自2002年以來針對“性騷擾”的立法努力終於有了下文。
然而,由於此法顯然系借《 婦女權益保障法 》之“殼”而上市,只在《 婦女權益保障法 》的框架內有效,也就是說,日後即便獲得人大常委會審查透過,在“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的同時,如有“任何人對男性進行性騷擾”,依然是無法可依——不普適、不公正,社會輿論對此頗為憤憤不平。
誠然,法理上,對“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更為完整、公平的表述,應該是“任何人不得對任何人進行性騷擾”(而且任何人也不得對任何動物進行性騷擾)。正如“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所指既非男性的私有財產,亦不獨婦女的私房錢,乃是任何人的私有財產。千言萬語,說穿了也只有一句話:誰來保護男人不受性騷擾?
首先,社會輿論之所以會因法律保護的“遠之”則怨,所據當然不只是生理學的常識。抱怨,表明男權社會終於承認了“男人也處於性騷擾的陰影之下”這一事實,剝奪剝奪者,即男性已從傳統上的騷擾者變成被騷擾者,從吃豆腐的變成被吃豆腐者或甚至豆腐本身。在中國這樣一個歷史悠久的男權社會里,勇於承認男性也有可能成為性活動中的弱者,男人在正常地感受到不僅有性騷動和性困擾的同時也有受性騷擾之虞,具有無比重大的現實意義和無限深遠的歷史意義。
眾所周知,史上絕大多數的極端男權社會,無不以逼婚、搶親、休妻、納妾、嫖娼甚至強姦為男性合情合理之性行為準則,根本就不承認有所謂“性騷擾”的存在,再說也根本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