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憎人富貴嫌人窮——這是粵語對人性的一個基本判斷,也是結成想象共同體所必需的一個生物學基礎,它的社會學表述就是“虛榮”,後者對社會的建設性遠高於破壞性,誠如傑羅姆所言:“正是我們自身的錯誤和失敗,而不是我們的優點和長處,才使我們和他人同病相憐,惺惺相惜。我們的美德各不相同,而愚蠢卻大致一樣……但在愛慕虛榮之類的缺點方面,卻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虛榮心就是這樣一種自然天性,它使得整個世界親如一家。”
洋 相
我發現,中國人和日本人有一種共同的國民娛樂,即觀看男女老外們表演當眾出醜。每當有老外在電視節目裡( 電視臺十分樂意邀請老外參與這類節目 )表現出對以上兩國風俗文化在觀念上的無知,在行為上的笨拙時,本土觀眾就會寬宏大量地樂不可支起來。
當然這並不表示中日兩國國民在歐洲就從不出醜。談論國人在國外之種種“洋相”,同樣也是一部分中國人的娛樂活動之一。從李鴻章到留學生,從官員到商人,從晚清譴責小說到今之社會新聞,作為集體觀看“老外出醜”的補充,走出去,請進來,批評和自我批評,這種娛樂活動年中無休。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強化族群自我認同的“想象的共同體”( imagined munity )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這種全球化程序中的創傷性體驗,一部分是因為文明( 或風俗 )的衝突,例如刀叉和筷子、歌劇院和卡拉OK;另一部分則純屬個人習慣,例如隨地吐痰,公眾場合旁若無人,大聲喧譁,等等。前者不可避,後者或可追,但兩者絕不可混為一談,即把個人習慣及“人格”視同為“民族形象”或“國格”。除非是因公( 例如出席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一個人不管到哪裡都只代表他個人,每個人必須對他自己的行為負責。人品問題,不能被濫診為型別化的憂鬱症;胃口不好,不要假裝是素食主義者。隨地吐痰、大聲喧譁之類,國內國外都算非禮,雖說是家醜不可外傳,卻終無一出國門就罪加一等之理,又不是關稅。
錢穆先生在《 晚學盲言 》中多處論及“少數與多數”以及“群與孤”的關係。源自希臘、羅馬的西方商業文明滋生了基於“孤”的人生,中國的農耕文化則導致了以“群”為主的生活,然而,“人生有群與孤之兩面,不能偏無,亦不能無偏向。為求平衡,於是尚群居者轉重孤,尚孤往者轉重群”,故“中國人主要在人群中求有孤,西方人主要在從孤中求有群”。以魯濱遜和伯夷為例,采薇首陽與漂流荒島,“實無甚大之不同。唯魯濱遜乃遇不得已……在伯夷則豈不可已而不已”。
西風東漸,錢先生質疑道:“今我國人,幾乎群認中國前代人生已死去,唯當一意追求西方人生,以為吾儕之新人生,斯誠不知其立論根據之何在?”雖不知其立論根據何在,但是逆向操作似乎已是大勢所趨。吾儕之新人生,那是將個人的“孤事”或“孤立事件”想方設法或者不假思索地擴大化,推而廣之以“求有群”。近年來多起“有話說”的事件,莫不如是。捱了個別的罵,原因歸結為“整個民族的人格文化還沒有重新建立”,個人在國外遭受個別的不公正待遇,擴充套件至“民族恥辱”,一場球賽之輸贏,提升為國家之勝負,個人名譽受損,則把原本應屬於個人的傷心放大成“傷了全國電視觀眾的心”。
此種選擇性極強的“集體主義”,實乃極端個人主義的一種變態形式,或曰由“無我之境”轉入“有我之境”過程中的極度不適應。把屬於個人的孤立事件無限放大推給集體,利用集體反集體,挑動群眾鬥群眾—— 一個人一旦成功將自己置身於這種“同而不和”之境,不僅自己做成小人,而且還會因“隨便起鬨”而把集體變成集市,把團隊變成團伙。
既有精神勝利法,就不無精神失敗法。欲令種種“家醜”“片板不許下海”,首先得做好自己和他人的思想工作,思想一時不通者,強制性集體惡補之外,尚有以下三法可供應急:
一、人在異國,欲行不得不非禮之事,可事先把自己偽裝成日本人。我認識一個既自愛又愛國的女小朋友,遊巴黎突遇內急,情急中便在塞納河邊蹲下,心中默唸,如被法國人偷窺,立即就給對方來一個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道一聲:“靠你雞挖!”
二、儘量到落後的國家旅行。此法非但能避免自己被他人視為“非禮”,而且還可能因視別人為“非禮”而獲得某種道德優越感。經濟學家早就發現了這樣一條規律:即所謂幸福,本質上乃由差異性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