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又伸手去觸控那突兀地貫穿在駱原喉間的長矛,臉上露出驚詫的表情。
她的嘴唇動了動,林軒讀出,她說的是:“哪來的長矛?畫中矛怎麼可能變成殺人利器?殺他的是誰?是林軒嗎?這個林軒,難道真的如堂娜姐的軍事報告中所說,是個神乎其神、絕非凡品的高人?”
林軒倍加感嘆,堂娜竟然用“神乎其神、絕非凡品”這八個字來形容他,對於一個男人來說,這已經是至高無上的讚譽。
那長矛本來只是巖畫中的一筆,連林軒都不清楚自己究竟怎樣拿到它的,但現在結果很明白,正是他無意中一抓,就攫取了長矛在手,瞬間刺殺駱原。
這種結局,他想不到,駱原肯定也想不到。
現在,當場只剩下林軒與薩曼莎兩人,兩人之間視線透明,林軒也能清晰看到薩曼莎,但薩曼莎似乎並未發現林軒的存在。
現代化的警局審訊室中,都有這樣的單面透視玻璃,可視面對準觀察室,不可視面在審訊室內。這樣,經驗豐富的觀察者就能憑藉這種窺視,由罪犯的肢體動作明瞭罪犯的心理活動,對那些頑固不化、死死抵賴的歹徒做出心理解讀,更容易地破案。
林軒覺得,自己就站在這樣一塊透視玻璃後面,單向可看,無法逆視。
“林軒去了哪裡?林軒去了哪裡?林軒,林軒——”
林軒聽不見薩曼莎的聲音,但卻讀懂了薩曼莎的唇語。接下來,薩曼莎一邊叫一邊飛奔出去,瞬間不見蹤影。
“明明看到,卻無法抵達,甚至無法觸控……我面前存在的究竟是什麼?不是空氣又會是什麼?難道是某種未知物質……透明屏障?”林軒試著伸出手,繼續觸控那凝滯的空氣。當他用力伸直了手掌,想用自己的五指穿透那看不見的屏障時,覺得像是戳在厚厚的生牛皮上。手動,生牛皮也動,但卻永遠不可能穿透出去。
“我面前存在的是什麼?怎麼會這樣——”突然,他明白了,“是鏡面!那真的是鏡面!”
一切只能用“鏡面”來解釋,他與薩曼莎之間隔著一層鏡面,也就是說,此刻他已經在鏡中,而薩曼莎則仍在鏡外,把他們兩個間隔開來的,是一層薄薄的鏡面。
鏡中與境外,既近在咫尺,又遠隔天涯,等於是不同維度裡的人,哪怕已經是臉貼臉,卻感受不到對方的存在。
那麼,此刻林軒的情形與異維度、異世界又有不同,因為他能看見薩曼莎,而薩曼莎卻看不見他,跟物理學家闡明的異維度理論有著明顯的區別。
既然牽扯到鏡面的問題,林軒腦海中立刻浮現出古代人制鏡的過程。
在古代,人類用用黑曜石、金、銀、水晶、銅、青銅等等獨特材料,透過研磨拋光的技術來製成鏡子。鏡子的發展歷史基本是這樣,公元前3000年,埃及發明化妝用的古銅鏡;公元1世紀,開始有能照出人全身的大型鏡;中世紀出現了與梳子同放在象牙小盒中的便攜小鏡;12世紀末至13世紀初,出現以銀片或鐵片為背面的玻璃鏡;16世紀發明了圓筒法制造板玻璃,同時發明了用汞在玻璃上貼附錫箔的製作方法;17世紀法國發明用澆注法制平板玻璃,造出了高質量的大玻璃鏡;18世紀末製出大穿衣鏡並且用於傢俱上;1835年,德國化學家j。von萊比格發明了化學鍍銀法,沿用至今。
在一系列鏡面製作方法的進化中,單面透鏡因其用處獨特而僅僅適用於特殊場合。
林軒熟知鏡面的光學特性,也就是鏡面對於光線的反射服從反射定律,其反射能力取決於入射光線的角度、鏡面的光滑度和所鍍金屬膜的性質。
他從前沒發現過一個問題,物理學家只說了鏡面之外的事,卻沒闡述鏡面之內的世界究竟是怎樣的。
眾所周知,在物理學概念上,與鏡面垂直的假想線稱為法線,入射線與法線的夾角和反射線與法線的夾角相等。平面鏡前的物體在鏡後成正立的虛像,像與鏡面的距離與物體與鏡面的距離相等。如果想從鏡中看到本人整個身長,由於入射角等於反射角,鏡子至少須有本人身長的一半。
“人像進入鏡面後發生了什麼?鏡中人與鏡外人只是簡單的影象投射嗎?鏡中的影子有質量與溫度嗎?”這些都是林軒之前沒有費力去想的。
看似可笑的問題,此刻卻明明白白地擺在他的面前了。
“至少,我看到的是一面正常的平鏡,沒有發生人像的曲解變化。”他在急速思索中苦笑,並隨即仰面長嘆。
“在西伯利亞礦坑的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