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海。
石海死的時候,屍體被整整齊齊地分成六部分,軀幹放在中間,頭、四肢被分別放在距離軀幹三十步的五個方位上。奇怪的是,屍體除了斷處的撕裂傷外,再沒有其它創口,彷彿他不是死於槍炮刀刃,而是死於一個巨人的大力撕扯之下,如一隻煮熟的鴨子般被分解開來。
丁峻翻閱過美軍在阿富汗地區陣亡士兵的全部備忘錄,只有石海的死亡方式如此奇怪,沒有第二個人有相同的遭遇。
交給石妙手的照片上,詳細記錄了當時的情況。
丁峻曾聯想到古書中的“五馬分屍、車裂”酷刑,與石海的死狀極其相似。
“你是軍人?”對面的年輕人突然問。
丁峻點點頭。
年輕人向前探身,直盯丁峻,嘴角的草棍也挪到嘴唇正中,挑起來,指向丁峻。
要是別人面對這種無禮舉動,早就拂袖而起了,但丁峻仍然安靜地坐著,心境平和,不慍不怒。
“你……做過狙擊手?而且看樣子受過非常專業的訓練?哪個軍區?哪支部隊?”年輕人對丁峻有了興趣。
丁峻回答:“我是香港來的,當兵是很久之前的事,我都記不清了。”
年輕人大笑,粗壯黝黑的一字眉跳動著:“記不清?胡說八道,狙擊手是部隊裡最高階的兵種,千米之外奪人性命,戰場上最致命的獵殺者……這麼好玩的事,你會記不清?”
丁峻嘆了口氣,這種論調他經常聽說,往往操這種觀點的人,都是剛剛入門的狙擊手,興奮勁還沒過,時時刻刻渴望上戰場殺敵,或者在山裡獵殺動物,以滿足自己的嗜血心理要求。有靈性的狙擊手,往往在一年到三年之間透過這種躁動期,若是資質愚鈍的,當一輩子狙擊手也突破不了這種人格上的缺陷,始終都是上不了大場面的庸才。
“朋友,我這裡有把好槍,要不要開開眼?”年輕人說。
丁峻搖頭,但這也阻止不了對方的熱情。
年輕人回手拎過箱子,平放在茶几上,開啟箱蓋,半分鐘之內,就把箱子裡的零件組裝成了一支四尺長槍。如果再加上*,拉開摺疊*,槍的總長會超過六尺,其穩定性、準度必將提高至極限。
這支長槍不是各國部隊裡的制式裝備,而是以美式長槍為基礎的改裝版,縮短槍身,加固槍管,以利於攜帶,並提高了兩把米之內的精準度,更加適用於城市建築群之間的獵殺行動。
“怎麼樣?”年輕人興致勃勃地問。
丁峻想了想,仍舊搖頭:“我不是太懂,不敢妄加評論。”
年輕人突然舉槍,平端著指向丁峻。
丁峻不禁連嘆三聲,因為年輕人的這種舉動,又犯了槍手的大忌。每一個進入特種兵部隊的人,都必須知道“神槍鬼刀”這條諺語,絕對不能拿著空槍或是刀具指向同伴。無數案例表明,槍或者刀有時候會被神鬼附體,明明是空膛空槍、帶鞘利刃,一轉眼間就能射出子彈或者斬下人頭。
年輕人不知天高地厚,丁峻不怪對方,但長此以往,年輕人肯定會栽大跟頭。
“嘿嘿,開個玩笑,沒想到別人嘴裡傳說的三角洲部隊勇士,竟然這麼沒種!”年輕人索然無趣,自言自語地嘟囔。
丁峻立刻明白,有人向對方透露了自己的身份,故意挑事,要對方來試探自己。
“喂——放下槍!”方晴一步跨進來,跑得氣喘吁吁的。
跟在她身後的,是兩個滿臉微笑的中年人,一男一女,身材都極瘦削,上身穿著普普通通的灰色羽絨服,下身是藍色牛仔褲、黑色皮靴。
年輕人放下槍,從盒子裡拿出彈匣,退出子彈來檢查。
“沒事,槍上沒裝彈匣。”丁峻好脾氣地笑著,沒有一絲一毫動怒。
中年男人走進來,謙虛地向丁峻鞠躬,笑容堆滿了臉:“對不起對不起,我的小兄弟好開玩笑,但絕對沒有惡意的。他還年輕,又在山區長大,實在不懂得禮節,請您多多原諒,我是他哥哥,代他賠罪,對不起,對不起。”
他向前伸出雙手,很自然的,丁峻也要伸出手與對方相握。
驀地,丁峻看到方晴在兩個中年人背後不動聲色地搖了搖頭,於是,他立刻警覺,腳下未動,但上身後移,手抬到一半就轉向去摸自己的頭髮,不動聲色地避開對方的手。
“沒事,沒事,真的沒事。”他笑著回答。
中年女人也笑著賠罪:“是我們的錯,小弟第一次離開山裡,被大人們、姐弟們慣壞了,沒有一點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