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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作品:吸血鬼黎斯特(The Vampire Lestat)

作者:'美' ANNE RICE 陳冷 譯

內容簡介:

在描述自18世紀末到20世紀近兩百年間吸血鬼們愛慾糾纏的《夜訪吸血鬼》一書中,主角之一的黎斯特英俊而泠酷;到了《吸血鬼黎斯特》,他更成為主角中的主角。身為法國大革命前的一名風流貴族,搖身一變成為1980年代的搖滾歌星;他穿越時空四處尋覓同類,努力探詢自身長年不死的神奇奧 ,一段驚心動魄經歷構了魔幻、恐怖、複雜的精彩故事,將引領讀者身歷其境、無法呼吸。

正文

序章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或多或少可以算不死幽靈。太陽的光芒,烈焰的高溫,或許能夠毀滅我;話說回來,卻也未必盡然。

我身高六尺,在一七八零年代,當我猶是年輕的凡人,這樣的身材著實令人難忘;縱以今日標準看來也並不差。我有一頭濃密髻曲,長几披肩的金髮,在螢光燈下自然閃耀白光;灰色的眼珠,很容易受到外界顏色烘染而泛藍變紫;鼻子略短而窄;嘴型漂亮,配我的臉稍嫌大了些;我的嘴巴時而顯得刻薄,時而又顯得慷慨。性感迷人的特色,卻從來不變。此外,我有一張生動跳脫的臉,喜怒哀樂七情六慾總形之於色。

我的吸血鬼本色,表現在白哲且高度反射的面板上;在任何鏡頭下,都必須敷粉以作掩飾。

一旦飢渴嗜血之際,我看起來就十分恐怖,肌膚皺縮,血管如繩索環繞骨骼周圍;不過這種情況絕不至於發生的。只有指甲則是唯一的破綻,這個特徵所有的吸血鬼一無二致!我們的指甲看上去像是玻璃,當凡人無所事事盯著看時,難免因此發覺到我們非屬人類!

目下,我搖身一變,成為美國人所謂的搖滾樂超級巨星。甫發行的第一張唱片,銷售已破四百萬張;不久將率著樂團從西岸到東岸,舉行全國巡迴演唱,首站已選在舊金山。MTV 專播搖滾樂的有線電視臺 兩個月以來從早到晚播映我的演唱節目;同樣的錄影帶也出現在英國熱門流行音樂臺;在歐洲大陸;可能還包括亞洲某些地區與日本。錄影帶的銷售網更已普及世界各地。

此外,我也算是個作家,上星期剛出版一本自傳。

談到英文 我寫自傳使用的文字 我的啟蒙老師是個船伕,大約兩百年前,他的船沿著密西西比河駛向紐奧良。之後,學習領域拓寬了,我幾乎讀遍英文作家的書 從莎士比亞、馬克吐溫,到賴德哈格,幾十年時光就在閱讀中流逝了。最後,我讀到二十世紀早期軍面具雜誌的偵探故事,其中達歇爾漢姆特所寫的孫貝特冒險記,乃是我臨終閱讀的故事。此後,藉著文字比喻來說,我是潛入地底蟄伏長眠了。

那年是一九二九年,地點在紐奧良。

當我寫作時,十六世紀的詞彙自然流洩筆尖,我所熟悉諸作家的語句也不斷湧現。儘管法國腔調難改,我說話的語氣卻混雜於船伕與孫貝特偵探之間。所以,當我時而刻劃營造十八世紀的古典氣氛,時而又將它炸成碎片時,希望你能忍受我這種前後不一貫的行文風格。

去年,我回到二十世紀。

之所以再次出土現身有兩個原因。

首先,在長眠時候,我接收到各種訊息,此類不和諧尖銳而誇張的噪音,四處流竄,無孔不入。

在此我所指的是收音機、留聲機以及後起之秀電視所發出的聲音;在老花園區我長眠的地底,來往汽車的收音機聲歷歷在耳;附近房屋的留聲機和電視,也在耳邊聒噪不已。

當吸血鬼長眠或者如我們所稱 當他停止吸血靜躺地底,他逐漸變得衰弱而無法復甦,隨之而來的便是進入一種迷離夢境。

在那種狀況下,我懶懶的吸納聲音二如常人入睡時對周圍之聲不自覺作出呼應。五十五年過去了,突然間,我開始“記憶”聽到的一切,我跟著娛樂節目脈動,聆聽新聞廣播,聆聽流行歌曲的歌詞與節奏。

逐漸的,我開始瞭解世事的變遷;也開始注意有關戰爭或發明的訊息片段;當然還加上新語言形式與使用習慣。

緊接著,自我意識漸漸形成,我知道自己已不在夢境裡;我開始對所聽有所思,而終於完全甦醒。我仍然躺在地底,卻渴望吮飲活生生的鮮血。我開始相信,長久以來承受的老傷口已經癒合;失去的法力業已恢復,也許力量更已強大到好像從未受過傷。我想發覺真相。

吮吸人類鮮血的慾念日益增濃。

第二個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