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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每次我被打了以後都會偷偷給我吹吹,說是那樣就不疼了。”

女人麻木的臉上有了懷念和笑意,轉而又變得冷硬,“後來讓我下了殺心的是我丈夫把發燒的女兒從家裡扔到院子裡,我女兒鼻子和耳朵都流血了,我跪在旁邊不敢動,就怕她沒了呼吸,量體溫的溫度計碎在孩子嘴巴里,滿嘴都是血,水銀混著血水從喉管流了下去,我讓她拼命地吐,就怕嚥下玻璃渣,就怕水銀中毒,我的鄰居打了急救電話,看著孩子睡在病床上我有了弄死他的想法,我要讓他喝下水銀嚐嚐那個滋味,我要讓他再也不能打我和孩子!”

…………

第93章 教育

經過這位護士的同意; 林雪走訪了她女兒寄養的家庭,孩子如今已經上了初中,跟著姥姥姥爺生活; 看見陌生人有些害怕; 林雪帶著她去了附近的一家肯德基她才慢慢放鬆下來,在和孩子的交談中; 林雪發現她很自卑,甚至覺得一個家庭裡男人毆打女人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整個人更是有些唯唯諾諾的感覺。

林雪把孩子送回家; 心情有些沉重; 一個畸形的家庭裡如何能成長出正常的孩子,就算可以,那孩子又得經歷多少傷痛和打擊才能擊破兒時父母給予的錯誤三觀重塑自己的人生。

後來林雪又走訪了一些他們之前的鄰居和同事; 聯絡到那孩子的老師瞭解了一些情況,就這樣空前忙碌起來,列大綱,寫細節,林雪寫出了化名為小方的故事; 在故事的結尾附上了化名為阿萱的孩子的現狀; 萱是傳說中一種忘憂的草; 她還是期盼著孩子能忘掉之前的憂愁好好生活的; 在文章的最後她提出疑問; “我們究竟可以給孩子怎樣的未來?”

專欄是連載的,等林雪開始寫第二個故事的時候小方的故事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很多市民,讀者紛紛打電話,寫信到報社,電視臺,認為小方的事情可以從輕判刑,更有法律人士接受電視臺採訪,認為禁止家暴應該寫入刑法和民法,有兒童保護協會人士發表文章,呼籲大家關愛兒童健康成長!

報社希望林雪能多關注家暴婦女的故事,再加上小方從無期徒刑改判成了二十年有期徒刑,監獄裡很多婦女爭先恐後地說出了自己的故事。

第二個接受採訪的人是娃娃臉,林雪給她化名小圓,小圓其實真實年齡也有四十多歲了,她和丈夫是大學同學,都在政府部門任職,罪名是連捅丈夫三十幾刀,致其死亡。

“……我們倆雖然是大學同學可卻是工作以後才走到一起的,結婚以後我就發現他喝酒以後有打人的習慣,前一天打得我滿身淤青,第二天又跪下說他只是被酒精迷了腦子。不過他開放以後就去了南方做生意,我們見得不多。聽人說賺了不少錢,在那邊重新有了家庭,我這人心高氣傲,就想著和他離婚我帶兒子就行,結果他不同意,還說要把我孃家一家都殺盡了!”

“……真正讓我下了殺心的是有一天晚上他喝酒回來拿著菜刀追了我和孩子三條街,他要殺我,孩子拉著我就跑,他就舉著菜刀在後頭追,我事後就想啊,和我兒子一樣大的同齡人當時在幹什麼呢?是不是正在家裡一家人親親熱熱地吃著飯,媽媽做好飯菜給他夾菜,爸爸給他講些時事政治,後來他再拿起菜刀,我就拿著水果刀把他捅死了!”

這個故事發布以後又成了社會熱點,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有三:一是調查屬實適量減刑,二是重婚應該成為一種罪名寫入法律法規,三是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不容忽視。

要讓林雪說,這真得是一個逐漸完善的時代,每次有了新的案例出現政府和民眾都會高度重視,一般都以立法結束,新的法律法規層出不窮。

第一個上訴性騷擾的女性,結果是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被寫入了權益保障法。第一個上訴大學的被開除懷孕學生戀人,結果是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結婚不需獲得學校同意……所有人都能看到我們國家一點點在進步。

到了倆孩子升入初三,林雪已經整理了整整五大本子大綱和採訪記錄,孩子上的初中離四合院不遠,倆孩子騎腳踏車來回,林雪每天和林母一起做飯,等孩子回來溫度剛好,日子很快就過去了。

等到孩子中考的時候,蘇致遠也專門請假過來一起把孩子送進了考場,兩天的考試過去倆孩子才算是徹底放鬆了下來,蘇致遠又和吳軍長請假要帶著孩子去內蒙,吳軍長差點沒把請假條丟他臉上,合著你這一天光請假了!

蘇致遠忙道,“這一個月的事情我都處理完了,而且這是年假!”又不是胡亂請假,吳軍長這才不情願地批了假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