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不過的?況且,在當時看來,這個方案確實比盲目收購內地的國營企業更好更全面,特別是報告還專門為李惟誠他們的低成本擴張計劃保留了面子和空間,說在內地區域經濟中心城市成立分公司與集團公司前段時期制定的低成本擴張戰略不謀而合,今後收購內地國營企業的計劃就由設在內地的分公司具體執行,這樣做既便於操作,節省成本,又可以保證在萬一操作失敗情況下,也不至於把火燒到集團總部來。
報告這樣寫,既給了李惟誠等人的面子,也封住了他們的嘴,讓他們無話可說。
報告是吳曉春起草的,自然也就由他宣讀。吳曉春在宣讀的時候,始終把老闆的作用放在第一位,彷彿報告的始作俑者並不是他吳曉春,而是黃鑫龍,他吳曉春只不過春節沒回內地,留在公司值班,偶然被老闆臨時抓了一個差而已。吳曉春這樣做,當然有謙虛的意思,但更大的考慮是爭取決議順利透過,並順便獲得老闆的進一步好感。
值得一提的是,吳曉春在報告中始終都沒有出現一次“老闆”的字樣,當然,更沒有出現“黃鑫龍”三個字,自始至終都用“主席”或“黃主席”。由於這兩個稱撥出現的頻率比較大,於是就形成了一個語言氛圍,所以,在後來的討論中,發言的人除了一片讚揚老闆的英明果斷高瞻遠矚之外,在說到黃鑫龍的時候,也都自覺或不自覺地使用了“主席”和“黃主席”。李惟誠聽著自己的部下在上面宣讀報告,心裡多少有些酸酸的,他對報告的內容並沒有多在意,但是,對“主席”和“黃主席”這個稱呼在意了。雖然覺得酸,但也不得不承認,在這樣一個正式的場合,使用這樣的稱呼確實更加貼切、更加正規和更加有檔次,所以,在後來的發言中,他也一改以前的“老闆”稱呼,使用了“主席”和“黃主席”。例如說,我同意主席的觀點,黃主席早就有過這方面的考慮等等。從此,集團公司對黃鑫龍的稱呼就改了,不用“老闆”了,而一律改用“主席”或“黃主席”。
《上市公司》二(33)
不用說,報告獲得一致透過,董事會也全票批准。尤其是李惟誠,不知道是誠心還是假意,無論在集團高層管理會上還是在董事會上,都積極支援主席的提議,還為這個提議做了許多解釋、說明和論證工作,彷彿在向人們灌輸一個印象,主席的提議事先徵求過他的意見,甚至就是他先向主席建議的。另外還有一個可能,就是想以此證明他李惟誠從來都不嫉能妒賢,毫無私心地培養集團新一代管理團隊,為部下的提升創造機會。
為了把戲演得像,吳曉春離開深圳去武漢之前,李惟誠還專門設宴為他餞行。
推杯換盞之間,李惟誠還對吳曉春表示祝福,半開玩笑半誠心地說:過去在皇上身邊做事,最好的結果就是做一名封疆大臣,你現在就算是我們新天地集團在華中的封疆大臣了。
“不敢,不敢。”吳曉春小心地回應,“您一直是我的老上司,這次能有這樣的機會,也是您李主任提攜的結果,這裡我先謝了。我幹,先乾為敬。”
說完,吳曉春真的就一口先幹了。幹完了之後,還特意把酒杯倒過來,主動接受李惟誠的檢查,證明他確實是幹了。
吳曉春相信,在酒席上,也要少說多幹。只要他多喝酒了,不管是誠心祝賀他的人還是存心嫉妒他的人,都達到了目的,那麼,該開心的開心,該解氣的解氣,吳曉春自己也就達到目的了。
其實李惟誠剛才那番話也不完全是嫉妒,在集團公司做,做的職位再高,比如像李惟誠這樣,做到了新天地集團董事,董事局主席助理、集團發展委員會主任,其實還是給老闆打工的。而出了深圳就不一樣了,比如現在像吳曉春這樣,被派到武漢市去組建華中公司,雖然從整個集團的角度看,他還是一個打工的,為集團公司打工,為黃鑫龍打工,但是在武漢市,他就是老闆,名副其實的老闆,天高皇帝遠,在武漢就是他說了算,所以他就是集團公司在武漢的老闆。由打工的變成老闆了,還不該祝賀呀。
由於那天像李惟誠這樣對吳曉春表示祝賀的人比較多,有些年輕一點的甚至說出“發達之後不要忘記老弟”這樣的話,聽得吳曉春相當受用,酒比平常多喝了不少。喝到最後,吳曉春都有些飄飄然了,不禁自我得意起來。吳曉春忽然發現,做什麼事情都要講一個時機,好事情只有配合恰當的時機才能做成。好比買賣股票,選擇買哪隻股票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什麼時機買,又在什麼時候賣,否則,再好的股票,買進和賣出的時機不對,也能讓投資人血本無歸。眼下自己能被派到武漢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