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政治和行政領域的*、經濟領域的*和社會領域的*並可在每一領域中進行細分。(4)根據*行為動機的不同,可以將政治*區分為逐利型*、徇私型*和因公型*。(5)根據不同形式*的制度性成因的差異,可以將政治*區分為傳統型*、過渡型*和現代型*。(6)根據*交易中各參與方的得失情況,可以將*區分為互惠型*(又稱交易型*)和勒索型*。(7)根據*行為違法違紀程度和直接危害程度,可以將*區分為輕微*、一般*和*犯罪,後者又可細分為普通*犯罪和嚴重*犯罪。(8)根據領導層、官員和民眾對各種*行為的寬容程度排序,可以參照美國學者海登海默的分類法將*區分為白色*、灰色*和黑色*。(見表2,略)
中國轉型期腐敗和反腐敗問題(2)
衡量中國轉型期政治*的程度可以採取主觀測量法和客觀測量法。所謂主觀測量法簡單地說就是主觀態度測量法,即透過發放調查問卷、實地訪談、網上調查、電話調查等多種方式調查瞭解各種不同社會集團人們對政治*實際程度的主觀評價,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評估*狀況的指標體系。這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一種做法。所謂客觀測量法,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