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家裡卻又另給他找了一房媳婦,釀成了這“撞車”的事故。
“大人!我教子無方,令其貽羞軍門,還請大人責罰!”鄧福和看了一下媳婦林桂芸,見她還在那裡哭個不住,心中羞恨,跪下向周瑞泰說道。
“老伯請起。”周瑞泰趕緊扶起了鄧福和,腦筋飛快地轉著,想著此事如何收場為好。
鄧天保娶當地女子為妻,其實並沒有違反軍律,要說處罰他,其實並無依據。
清代的兵役制度是一種變相的募兵制。象早期的八旗制度是一種“兵民合一”的制度,清入關後,人丁繁衍,兵額固定,逐步演化為從各旗佐領抽選固定數量的男丁充兵。綠營兵則是募自固定的兵戶,與民戶相比,兵戶出丁後可免錢糧賦稅。而在實際操作中,尤其是在戰時,綠營的兵丁除來自於兵戶外,也有從社會其他成員中募集者,各色人等均有。
清軍計程車兵一旦被募後,就成了一種終身的職業。清代並無明確的固定退役制度。儘管清軍中(主要是綠營)時有“汰老弱、補精壯”的行動,但從未規定多少歲為老,什麼樣為弱,更未規定多少年進行一次裁補的行動。因此,清軍士兵的年齡大小不一。一般來講,清軍士兵的年齡,最小者17歲有之,最大者60歲的亦有,大多娶妻生子。清軍士兵的家眷,皆隨軍住於營中,或另賃房屋住在附近。不似後世軍隊之軍營森嚴,士兵24小時集中居住。當時士兵的生活如同後世之上班下班,除出征打仗外,軍營並不開火,士兵皆回家吃飯。一旦操演值勤來不及回家,家眷們便送飯前往。操演的場地周圍,常常有他們的妻兒旁觀。休息時與妻兒共飯,則與操演相比又是一番風光。
事實上女性家屬隨軍的傳統可以追溯到宋代,即便是以英勇善戰不擾民著稱為後世皇漢憤青們所津津樂道的“岳家軍”亦是如此。更何況,在男性扎堆的軍隊裡,性一直是一個大問題,古往今來為將者犒賞士兵們的賞賜物裡除了金銀財物之外就是女人了,相比那些每到一處就擾亂當地良民、強搶婦女的軍隊起來,清軍的做法是相當人性化的。至少沒有縱容士兵去強搶民女,哪怕在兵敗之後,也還不忘帶著家屬一起逃命,即便是到了國外也是一樣,有的人甚至甘願留下來當“本地女婿”,這個時代中國男人“負責任”的優良品質足以令後世“小三”、“小四”遍地開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