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勢頭,完全立足於他們的法治文明,而這種法治文明的源頭,無論是原則上還是技術細節上,都可以追溯到那幾頁陳舊的紙上。
我們站在玻璃櫃子面前,思緒凝固在780年的漫漫歲月裡。可惜我們沒有看到那份原件,我們看到的是用金子影印在玻璃上的《大憲章》手稿文字。驀然回首,想起來,1976年的時候,“文革”才剛剛結束。
第三部分 讀書(一)英國下議院議會廳隨想
美國專為報道國會的電影片道:C…SPAN,週末經常會播放英國下議院的辯論,看英國首相布萊爾舌戰眾人。雖然聽不懂他們辯論的具體內容,旁觀他們的唇槍舌劍卻饒有意味。讓我感興趣的是他們的辯論規則。
現在英國議會下議院的議事廳,是“二戰”中讓德國人空襲炸了以後重建的,已經是下議院的第三個議事廳了。它和大多數國家議會大廳不同,不是以主席臺為中心放射型佈置的,而是承襲傳統,佈置成一個狹長的長方形。當中一條空地,兩邊是一排排長椅,後排逐級升高。像一個縮小擠扁了的室內籃球場。端頭的高靠背椅是議長的席位。兩側議員們的長椅沒有扶手,男女議員們坐得相當緊湊,要舒服地翹個二郎腿都不行。長椅前連個放檔案的小臺子都沒有,坐那兒肯定遠不如一般的電影院裡舒服。下議院的直譯是“平民院”,故而長椅是綠色的,象徵著“草根性”,“代表民眾”。相反,上議院裡的椅子不僅寬敞豪華,而且是紅色的,象徵的是對皇室的“忠誠”,因為上議院的直譯是“貴族院”。
議長右側的長椅上,第一排坐的就是首相和他的內閣成員,後面是支援他們的執政黨議員們。對面第一排,坐著主要的反對黨成員,如“影子首相”、“影子內閣”,後面就是反對黨的議員們。完全是兩軍對壘的陣勢。在第一排椅子前面,地毯上有一條鮮明的紅線,任何人不可越過。誰要是說著說著激動起來過了線,就會遭到議長的訓斥。兩條紅線間的距離長度,是兩邊的人都拔出劍來的話,剛好夠不著,可見英國議會歷史的久遠,當年議員們一激動,弄不好會拔劍打起來的。
議員們質詢首相的時候,想發言的就站起來,由議長從中挑一個,點到的,就站在原地發言。提出問題之後,首相就站起來回答。可見,議長的權力很大。議長是議員們選出來的。一旦當選,議長就必須取消自己的黨派身份,公正地主持會議。這很要緊,否則,議長所不待見的議員豈不是永無說話的機會了。上屆議長是位女士,她退休後,選出了一位先生。別看議長“風光”,歷史上,這可是個危險的職位。因為下議院議出意見,得由議長去稟告國王。若是惹得國王龍顏大怒,一怒之下,沒準就先斬了議長出氣。英國曆史上,總共有五六個議長,就是這樣丟了腦袋的。當然,現在的國王是沒有這個權力的了。
最有意思的是議員們和首相的問答。名義上,問和答都是對著議長說話,而不是問答者之間的對話,直接你來我往的對話是規則所禁止的。這樣,他們發言裡的第二人稱就只能是議長,提到對手,只能使用第三人稱,更不允許直呼其名,而必須稱之為“我尊敬的朋友”,或是“某某選區的我尊敬的朋友”。這樣一來,話說得再激烈,聽起來也成了這樣的味兒:
議長先生,事實是怎樣怎樣的,而不是如我尊敬的朋友說的那樣。在這個問題上,某某選區的我尊敬的朋友是撒謊者!
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呢?道理很簡單,就是要避免直接的爭論,避免話語的糾纏。面對議長說話,發言者就注重於把自己的意見表達清楚,聽者就集中精力理解對方的本意,辯論就是對事不對人的。
下議院質詢首相的時候,節奏非常快,議員們的問題在變換,首相就得當場作答。議員們會當場對回答發出呼應,滿意的就叫:“Yayh!”,不滿意的就叫:“Nayh!〃”議事廳樓上的座位向公眾開放。看過他們辯論,你不得不承認,英國首相可不是隨便什麼人都當得了的,光是這一關,就不容易過。
英國議會的整套議事規則,後來成了各國議會規則的樣板。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議事,也有類似的規則。從19世紀60年代起,美國民間制定、並延續到現在的《羅伯特議事規則》,專為開會提供了發言、辯論、提議、附議和表決的規則。它也是以英國議會規則為基礎。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英美政治的特點,就是議事決策講程式講規則。這一點對於民主政治非常重要,因為,說到底,民主政治其實就是一種程式性的東西,就是一套議事決策的程式規範。
通常人們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