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於許久,公司還流傳著這個故事的各種版本。也就是從那以後,我幾乎都養成了一個習慣。星期六的時候穿過大半個城區,跑到她那裡,不管她理不理我,我都得陪著小心問她有沒有什麼需要去做的。一直要得到她的允許,我才能回家做我自己的事情。當然,她也並非完全如此對我冷冰冰不理不睬,也會讓我陪她聊聊天或者上街購物——這得她心情好的時候才行。可鬼才知道她什麼時候心情好什麼時候心情不好呢?
我頭痛極了。
可我沒法子,就象現在一樣沒法子。想想都有點可笑,我有家,有自己的小屋,可我卻不得不在走在這個初冬大街上,象只流浪狗一樣在這個城市的大街上游來蕩去。有風吹過,我感覺有點冷。掏出手機看看時間,已經快11點了,“或許她們已經走了吧?該回去了。”我這樣想。開始慢慢往回走。
我是早上9點多的時候被薇薇趕出家的,原因很簡單,她的一個同寢室的同學要過生日,需要我的大力支援,其中最重要的支援就是給她們騰地方。看著跟隨她湧進我房間來的一大幫興高采烈的女生,我能做的,還能有什麼呢?臨出門的時候,薇薇對我下了死命令:“不到晚上11點,不許回來!”
我掏出鑰匙,開門,屋裡面的透出來的燈光讓我感到溫暖,裡面的凌亂卻遠遠超出了我的想象:屋裡所有的東西全部被移動到角落的位置,地上滿是花花綠綠的紙屑、瓜子殼、可樂罐、空酒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