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團、營;海、空軍的電子對抗部隊也有相應的發展。1987年5月,經中央軍委批准,總參謀部發出《關於組建陸軍航空兵的通知》,對陸軍航空兵的組建、裝備調配等問題提出了要求,至此,陸軍航空兵作為一個新的兵種正式誕生。這次精簡整編,到1987年初基本完成。裁減員額100萬,軍隊的總定額為300萬;減少了師、團單位4054個,軍級單位31個,大軍區4個,縣市人武部劃歸地方建制2592個,降低了部分單位的等級;撤併了部分軍隊院校,調整了院校編制體制;軍事學院、政治學院、後勤學院合併為國防大學;三總部機關精簡的人數比較多,總參謀部機關減少60%,總政治部機關減少,總後勤部機關減少52%;各級領導班子都減少了副職幹部;機關、部隊的一部分職務由軍官改為士兵擔任,減少了幹部數量,提高了戰士比例。與此同時,還削減了一大批武器裝備。全軍共削減各種火炮近1萬門、坦克1100餘輛、飛機近2500架、艦艇610餘艘。
透過上述4次大規模的精減,軍隊員額由600多萬人壓縮到300萬,其數量減少了一半多,還削減了一批武器,國防費的開支佔國家財政支出比例,由1979年的下降到1987年的。軍隊合成化程度顯著提高,戰鬥力進一步增強。
鄧小平把“消腫”與理順關係、最佳化結構結合起來,使人民解放軍的體制編制逐步趨於科學合理,實現人民解放軍組織的精幹,促進戰鬥力的持續提高。他指出:人民解放軍體制問題,實際上同“消腫”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要“消腫”,不改革體制不行。透過體制改革,建立起軍隊合理的組織結構和完善的規章制度。他還提出要按照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和平戰結合的原則來組建軍隊、組建集團軍等思想。在4次大規模精簡整編中,重新改革調整了中國武裝力量體制,新組建了武裝警察部隊,改變了過去軍警不分的狀況,理順了我國武裝力量體制關係。國家形成了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警和民兵三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保持了陸、海、空軍和戰略導彈部隊的軍隊結構,比例更趨合理。人民解放軍的編制體制,朝著機構精幹、指揮靈便、提高效率的目標又前進了一步。
第一,壓縮了規模,調整了編成比例。整編中,除減少各級領導機關和陸、海、空軍三軍部隊的編制員額外,將擔負內衛、守護任務的地方部隊從軍隊中劃出,移交公安部門,改為武裝警察部隊。整編後,全軍機關、部隊編成比例發生了很大變化,1987年與1980年相比,戰鬥部隊、科研單位和院校的編制數額在全軍總定額中的比例提高了,機關和勤務分隊的比例下降了。全軍戰鬥部隊增加了3%,戰鬥保障部隊增加了,科研試驗系統增加了,院校和部隊訓練機構增加了,勤務保障分隊減少了,各級機關減少了1%,機關直屬單位減少,陸軍特種兵和海、空軍的編成比例有所提高。透過實行軍士制度,把76種由幹部擔任的職務改由士兵擔任,減少了幹部數量,提高了戰士比例,全軍官兵比例達到1∶,其中,陸軍部隊幹部戰士的比例由1∶變為1∶。解決了官兵比例失調的問題,使官兵比例趨勢於合理。
第二,裁併重疊機構,精簡機關。三總部機關精簡50%以上。將軍委直屬的陸軍各特種兵機關縮編為總參的業務部,減少了層次,精簡了人員,加強了合成,有利於對陸軍各兵種部隊的集中統一領導和全面規劃建設。全軍裁減了團以上單位共5900餘人。軍區由11個合併為7個。提高了軍區獨立作戰能力,作戰區範圍擴大;兵員充足,物質資源雄厚,戰役縱深加大;利於後方佈局,統一調整,避免因部署重複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加強了戰區集中統一指揮。同時,軍分割槽上機關人員也進行了精簡,精簡後的總人數比整編前減少。機關比整編前精幹了,指揮更順暢了。
二、鄧小平領導四次精簡整編(3)
第三,加強諸軍、兵種合成軍隊建設。將直屬中央軍委和軍區的炮兵、裝甲兵、工程兵領導機關,改編為總參謀部和軍區司令部的業務部後,有利於各級司令機關對陸軍各兵種部隊的集中領導和指揮,有利於兵種部隊的全面建設,有利於統一組織戰備訓練,也較好地解決了步兵和特種兵部隊在編制體制、領導管理、軍事訓練等方面的協調問題。加強了軍兵種合成,更適合現代條件下的聯合作戰的要求。陸軍編組集團軍,將裝甲兵、炮兵、工程兵編入集團軍,並充實擴編了通訊、防化、運輸分隊,使集團軍的各兵種在體制編制上達成了合成編組,與原陸軍軍相比,加強了火力,增加了突擊力,提高了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