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我們現在回去吧。”
董新偉和房立威面面相覷,什麼意思?連花都不敢送了?被他搞糊塗了。
“到底做什麼的啊?”董新偉追問道,因為他已經想到了一種可能。
於雷低下了頭,用手抓著頭髮,低聲說道:“小姐。”
“啊?”董新偉雖然想到了,但還是忍不住驚撥出聲,“大哥,不是吧?你瞭解那人嗎?能指望她正經跟你過日子嗎?”顯然他不是很放心。
房立威倒是覺得無所謂,畢竟做那種行業的,有不少都是出於無奈,並不是說就等同於壞女人。
“她不同的,是被前夫賣到那種地方的。”於雷馬上解釋道。
“啊?竟然還有這樣的丈夫?”房立威難以理解啊,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怎麼能做出這種事情?
“為什麼不報警啊?”
“直接就被關起來了,哪有機會啊,後來被逼著接客,當時再趕上她父親患有癌症,急需用錢,她也就破罐子破摔了……”還真瞭解人家的底細。
“哎!”房立威嘆了口氣,“她家不是本地的吧?”
“不是,來自南方的一個農村。”
“她現在還要供她父親治病?”
於雷搖了搖頭,“已經去世半年多了。”
“那就不用再做小姐了,她為什麼還幹呢?”
“有合同在身啊,簽訂了十年的呢。”
“啊?這也有合同?”房立威第一次聽說,“這不成了賣身契了麼?”
第四百一十八章 送花
“肯定不是你想的那種,應該是一種正當的受法律保護的工作合同吧?”董新偉問於雷。
“嗯,如果違約的話,要賠償二十萬。”
“這是什麼合同啊?違約要賠償二十萬?”董新偉氣道。
“我也不知道。”於雷搖了搖頭。
“離合同結束還有多長時間?”
“才開始不到兩年,還有八年多呢。”
“這也太長了,她多大歲數啊?”
“和你同歲,二十八。”
“暈,就算倒退兩年,她都26歲了,竟然也被逼著簽了這麼長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