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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拉西姆的日記

在城主身邊潛伏,不用殺他了。

真好,又可以在這裡多混一些日子。

12月25日,雪

南瓜派,好吃。

……

看了十幾篇,王歷也是十分詫異。

原來這個拉西姆並非墮落的黑暗騎士,這傢伙本來就是黑暗軍團派來刺殺格林城城主的暗黑刺客。

但是他發現城主並非他的世界觀裡那種窮兇極惡的傢伙後,刺殺的心,開始動搖,竟然連續數次都沒有下得去手,接著便是格林要塞的失守,拉西姆的任務從刺殺變成了臥底。

以上是前面的部分,有用的資訊還算多。

中間部分,就非常沒意思了。

除了吃喝玩樂,就是打牌喝酒,可以看出拉西姆在格林城的日子十分愜意瀟灑。

時不時地透露一些無關緊要的訊息給黑暗軍團,大部分日子都是在格林城混日子。

這樣的生活,足足維持了許久,看的王曆頭疼。

作為一個被剝削過得打工人,王曆頭一次對上班摸魚的人,產生了恨意。

終於,在王歷想要直接撕書的時候。

日記終於有了有用的訊息。

4月26日,雨

我很不爽,使徒大人要我回去覆命,可我已經愛上了這裡,城主大人賞識我,這裡的百姓愛戴我,我不想回去,但我必須得回去。

老漢斯的女兒被人玷汙並殺害了,我殺了那個可惡的惡賊,然後將我的劍留在了現場。

所有證據都指向我我是兇手。

我沒有辯解,也沒有否認,而是逃出了格林城。

我想城主大人應該知道,武器是騎士的命,我怎麼可能會把武器遺失呢?

沒辦法,我必須要回去了。

5月7日,晴。

格林要塞已經是暗黑軍團的營地,奉使徒大人命令,要以格林要塞為據點,將格林城拿下,我一把火燒了兵器庫,然後逃到了格林山脈,我不想眼睜睜看著愛戴我的子民,生靈塗炭。

6月1日,晴。

城主大人派兵攻打格林要塞,大戰一觸即發,我帶人劫掠了格林城的後勤物資……格林城的軍隊無功而返。

講真的,我討厭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