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裡的戶主。”男人言簡意賅地說,“滾。”
果然他就是宗銘……李維斯鬆了口氣,旋即越發擔心起來——對方有三個人,自己只有兩個,其中一個還是個瘸子……巴頓倒是可以幫點而忙,然而才切過蛋,現在連路都走不穩。
真要打起來,己方戰鬥力堪憂啊……
三名闖入者對視一眼,光頭顯然是他們的頭目,冷笑著說:“你說是就是?我還說我是呢。”
胖子附和道:“說什麼胡話,這裡根本就是荒宅,我春天過來的時候還沒人住呢,你騙誰?”
瘦竹竿也道:“我看你不會是逃犯吧?警告你,我們已經報過警了,快把我堂弟交出來,不然要你好看!”
劍拔弩張,李維斯覺得自己作為悲劇的始作俑者,有責任挺身而出幫戶主大人解釋一下,於是從牆邊慢慢地走出來,道:“等、等等,你們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我沒見過你堂弟,院子裡的坑是狗挖的……不對,是我挖的,但是是狗埋的,它把家裡的拖鞋都埋裡面了,我挖出來洗了一下,不信你們去看,二十多隻都在臺階上晾著呢。”
所有人都像看傻逼一樣看著他,包括戶主大人在內。李維斯艱難地嚥了口唾沫,道:“我說的都是實話,你們要是真丟了親人,趕緊出去找吧,不要在這裡浪費時間,這裡真的沒有其他人了。”
話音剛落,一個年輕人忽然從通往洗衣房那邊的小門跑了出來,一邊跑,一邊大驚失色地叫道:“王哥,不好了!好多血,還有這個……”看到客廳裡的情勢,語聲戛然而止,噎得“嗝兒”一聲。
眾人的目光齊刷刷射向他舉著的右手,他手裡拎著一副破破爛爛的皮銬,準確地說,是情趣手銬,上面粘著巴頓先生的血跡,仔細看的話,或者還有開叉的狗毛。
相信李維斯已經盡力了,但第一次給公犬切蛋,難免弄得狼狽一些,狗血灑得多了點。
“……”宗銘嘴巴張了張,扶額,一言難盡地看向李維斯。
光頭愣了三秒,忽然目眥盡裂,發瘋般揮起了手中的砍刀,嚎叫道:“你!你們把我兒子怎麼樣了?我殺了你!”一邊喊著,一邊衝了過來。
“……”李維斯這輩子都沒遇上過這麼狗血的誤會,彷彿他一整個白天都在給自己作死似的,見光頭揮刀而來,眼疾手快擋在了宗銘前面——作為這個家裡唯一的壯勞力,他有義務保護瘸腿的戶主和少蛋的巴頓啊!
然而不等光頭衝到他面前,詭異的靜止忽然再次出現,世界像是被看不見的手按了暫停鍵,所有人的動作都凝固在這一瞬,連空氣的流動都像是停止了。
只一剎那,時間再次流動,李維斯眼前一花,光頭龐大的身軀不知為何飛了出去,“嗵”一聲砸在門口的臺階上。
與此同時,宗銘拔槍,漆黑的□□對準試圖襲擊他的胖子,沉聲道:“住手!”
眾人鴉雀無聲,都沒料到他身上居然有槍,胖子目瞪口呆,瘦竹竿驚恐後退,拿著“證物”的那人手一抖,情趣手銬“啪嗒”一聲掉到了地上。
光頭摔在門口,暫時休克,整個客廳陷入詭異的沉默,寂靜的空間裡只聽到眾人緊張的呼吸聲。
壓抑的對峙,也不知過了多久,門外忽然響起轟隆隆的引擎聲,然後是驚天動地的警笛。
“裡面的人聽著,我們是石湖鎮派出所刑警,都別動,放下武器!”
一輪警告聲過後,兩名警察走了進來,發現宗銘端著槍,嚇了一跳,紛紛掏出手|槍對準他:“別動!放下槍!舉起雙手!”
宗銘慢慢垂下槍口,陰鬱的目光掃了一眼警察,道:“石湖鎮派出所?唔,白小雷呢?叫他進來見我。“
警察對視一眼,一人道:“白隊出任務了,你是誰?”
宗銘從褲兜裡掏出一個暗紅色的皮夾,單手開啟:“刑事偵查局,超案十一處,我姓宗。”
夾子裡是一枚金屬徽章,乍一看和普通警徽差不多,但細節處又略有不同。警察拿過夾子看了看,表情變得客氣起來:“您好,宗處,抱歉打擾您了。”
宗銘收回證件,往褲兜裡一塞,道:“沒事,叫他們出去吧。”
“等等!”摔倒在門邊的光頭不知何時醒了,此時忽然爬了起來,大叫道,“公安同志,我兒子不見了,失蹤了好幾個小時了,有人說看見他往雞架寨去了,後來被人挾持著往石湖農場的方向過來,我們剛才還在旁邊的房子裡發現了血和兇器!”將破爛的情趣手銬抓起來丟到警察面前,忽然情緒崩潰,吼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