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永遠都不是好創意。你其實需要的是一個執行者,可是我卻沒那麼多時間去管理一家航天公司。我就連自己的公司都懶得管理,更何況一家合作的公司。”
休斯搖了搖頭,說:“你認為,人類歷史當中,每一件開創性的歷史事蹟裡頭,什麼東西最重要?金錢、勇氣、技術還是其他因素?你想想看,一提到第一這個名詞時,你往往想到的是什麼?”
“最重要的?我認為你說的那些都很重要,要是缺少了其中一環,必定成功不了。”
“不不不,這麼說吧,西紅柿我們都吃過。可是,你要知道,當年這種食物可沒人敢吃。他們不敢吃,是因為什麼?沒有勇氣?沒有條件?不!是因為沒有榜樣!人,是一種崇拜偶像的生物。你要知道,我弄明白這個道理時,已經是無法再成為人們的偶像了。”
艾力克斯有點弄明白了,休斯是想找個人替他站到舞臺上,做他想做的事情,用這種方式來引導普通人的思維、想法和行為。換句話來說,他需要個“替身”,這個替身能夠代替休斯站到臺前,接受世人的膜拜,成為人們心目中的偶像。
“不!”艾力克斯只是略微思考了一下,立即回答說。
休斯的眼睛露出詫異的神色,他沒料到,竟然會拒絕這樣的好事。金錢、榮譽、名利和女人,這些東西只要艾力克斯答應,就能夠唾手可得。
“為什麼?為什麼你要拒絕呢?”
艾力克斯的思維越來越清晰,他說:“你所給我的東西,我依靠自己就能夠獲得。可是,我一旦接受了你的條件,我卻要受到你的制約。要是這樣的話,我豈不是虧大了?更重要的是,我也喜歡自由自在,不受拘束。”
休斯聽了,哈哈大笑:“不錯,不錯!你確實和我一樣。好吧,恭喜你,你透過我的考驗了,那麼我們以後就是合夥人了。”
考驗?這樣就算是透過了麼?
艾力克斯感到有些不明所以,不過他也知道,休斯是個怪人,不可用常理去判斷。
接下來,他們就繼續討論合作的細節。特別是公司股份的構成,這是至關重要的事情。休斯想佔60%的股份,艾力克斯卻只能佔40%,而且一下子要投1億美元進去。這讓他很不爽,拿那麼多錢去砸,可能還砸不出成果來。這可不是普通人玩的!
“我認為,公司剛開始不用投資,只需幾百萬美元就可以了。至於投資,可以以後逐步增加。”艾力克斯冷靜地向休斯分析,他將公司發展的階段分別向休斯說明。
很快,休斯被他說服了,他點頭說:“好的,那就先投500萬美元吧。”
緊接著,艾力克斯又說:“至於股份,我認為,我必須要佔60%!”
休斯聽了之後,揚了揚眉頭,問:“為什麼!”
“你說的,你只管公司發展的大方向,我來做最終的決定!那也就是說,必須要以我為主,那要是我佔不到大部分的股份,那怎麼能夠說的話準?”
休斯冷笑了一聲,他說:“既然如此,那你乾脆佔100%股份好了。何必跟我合作?”
艾力克斯絲毫不為所動,他依舊堅持說:“很明顯,我有你所需要的,你也有我所需要的。那就存在了合作的條件,至於誰為主,我想我們之前已經談得很明白了。”
休斯是個意志堅定的人,同時他也是個很好的商人,在很多次商業談判的時候,都能夠存異求同。他認為,談判就是要妥協,必須得找出雙方都滿意的方案來。
“我有人脈、金錢和技術,理應占有55%股份,你45%!”
“不,應當我佔有55%,你已經老了,搞搞飛機就行,開發宇宙這種事情,你還是讓給我這樣的年輕人來幹吧。你有了45%就可以好好的在這裡養老,不要再那麼折騰了!”
“有意思,竟然說我老了?那好吧,我只要51%,給你49%的股份,總該可以了吧!年輕人,不要太貪婪,會摔跟頭的唷!”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終兩人一致決定,平分股份。
不過前提條件是,一旦公司需要繼續投入時,如果一方沒有足夠自己的話,就得必須讓出相應的股份。這很明顯比較有利於休斯,他家大業大,不怕耗不起。
休斯不僅是第一個億萬富翁,而且他在新興領域中賺錢的能力絲毫不比艾力克斯差。就拿電子公司來說,他們兩家都有一家。卡朋特家的電子公司還是1950年就開了,休斯晚了一年。
1951年的時候,霍德華·休斯的電子工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