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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逸雅少了白曉飛和溫霖,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只是有些人我不能管得太鬆,有些權不能放得太寬,有些事情必須過問一下,僅此而已。我忙碌時更像成功人士,而不是花花公子,多好。

連林轍都被他爸踢到我這裡學習,如今他是我的高階助理,或者說是大爺。

林大爺知道後質問我:“當初你不是死活不肯讓他們自立門戶嗎?”

“時過境遷。”我回答,“當初我精力不濟,身體欠佳,一時也找不到人代替。何況那時候他是在和我賭氣,什麼準備也沒有,於情於理都該提點一下。現在大家好聚好散,再強留就成仇了。”

“你挺奇葩。”他說。

“我好像還是你老闆?”

他冷眼打量過來:“虞燁,我記得我好像還是你股東。”

我笑起來:“其實,最近我一直在想辭職的事情。小時候想當一個胸無大志的有錢人,每天以混吃等死為己任。現在錢夠了,也該實現夢想了。”

“是因為他嗎?”

我低頭,笑起來:“你說混吃等死這種事,怎樣做才能不無聊。你專業,給點意見。”

“你捨得嗎?”

“環球旅行怎麼樣,能很文藝地寫寫旅遊日誌,還能強賣給李玟。沒準兒下一回相見就是在我的新書籤售會上,我會優先給你簽名。”

他說:“虞燁,你別鬧。”

我嘆氣:“林轍,你聽我說話了嗎?”

“為什麼呢?”

我把桌上的一沓檔案整理好:“你都奮發圖強了,我不可以混帳嗎?”

“逸雅怎麼辦?”

“不是還有你嗎?”

林轍看著我,我知道他的意思:“挺好的,我只是……厭倦了。”

如此告別,算了無牽掛。

我真的去旅遊了,但是寫書這種事情還是沒能成功。我有過一段糾纏不清的狗血曖昧,要清新有清新,要劇情有劇情,從此各地大同小異的人世風景入不了我的筆尖。

當然,麻煩是另一個重大理由。

有一天我去某度假勝地,彼處有一著名的海灘。我在附近租了幢海景別墅,認真地在裡面宅了兩個月,夏天結束前連面板都沒曬黑。某日傍晚我出來散步,看見一群年輕人結伴而行,有一人身影與故人相似。他回頭,露出一張熟悉的臉。

他對我笑:“哥。”

我哈哈:“好久不見,祈雨蒙。”

我請這一大波人喝酒,雖然我只認識祈雨蒙,還有一個經過提示勉強記起來的葉瑜。酒吧裡鬧得人頭痛,我百無聊賴地呆了一刻,預備跑路。然後我聽見祈雨蒙說:“哥,你怎麼樣?”

我和氣地敷衍:“混吃等死,當然挺好。你呢,看著還行啊。”

他沒有了從前的青澀:“湊合,現在的老闆挺看重我。”

我許久不說場面話,業務不熟練,所幸他自顧自地說著自己這些年的見聞,我一面出神一面哼哼哈哈,半晌他猝不及防:“虞燁,你還是一個人?”

我愣了楞:“算是吧。”

他露出一個飄渺的笑:“是麼,你現在覺得我怎麼樣?”

“很好,刮目相看。”

“我和他像嗎?”

我莫名其妙:“你說誰?”

“蘇藉。”

我猝不及防地被澆了一頭狗血,只好輕佻地,像多年前那樣沒心沒肺:”是你太深情還是我太深情?”

“我只是遺憾,”他看著我,“你沒有敢試著全心全意地愛一個人。”

對話矯情得我汗毛倒豎,只能微笑:“少五十步笑百步了。”

“你愛蘇藉愛得太晚,時過境遷。現在我在這裡,在我依舊等你的時候,為什麼不試試我?”

我向他舉起一杯酒:“他不可替代,你也是,乖,別鬧。”

綢繆束薪,三星在天。

今夕何夕,見此良人。

我曾經愛死了這一類小清新,覺得這是人世箴言。可惜後來,我辜負旁人良多,旁人也並不死心塌地由我虐待。這類東西就成了青春期的黑歷史,要用十足的鄙夷來回憶。如果執著地用膩死人的深情來懷念,那即是矯情的狗血。

可是會有一些人在你生命裡纏纏綿綿陰魂不散,不得不用一隻黑色大狗,殺之取血,焚香燒紙以祭。用人話說,怎麼狗血都是應該。

蘇藉是我生命裡濃墨重彩的豔色,無可替代。可是即便是祈雨蒙一般的黑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