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依法辦事!”
“什麼狗屁法律!該改改了!”
“你他媽的竟狡辯來著!……”
……
水秧站起來大聲道:“好了!好了!都別吵吵了,肅靜!……肅靜!都別吵吵了!!!……我宣佈,三分鐘交叉辯論階段結束,下面請正反方各派一名代表做最後十秒鐘自由陳訴。”
“有時間限制還算個屁自由?!”
“不許藐視評審團!”
“……”
“好了,自……最後總結陳訴階段開始!”
扁擔站起來說道:“為了捍衛法律的尊嚴,我方一致認為本案中小偷有他的求得生命延續的做人的權力,見義勇為者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導致的結果是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侵犯了小偷的最基本的人權,所……”
“超時了?!超時了!……評審團要公正,要尊嚴呀?!……”
水秧說道:“下面由反方代表陳訴,時間十秒,開始。”
柳青站起來說道:“法律是要維護大多數民眾的利益,如果變成了庇佑犯罪,限制見義勇為者的正當權益,這種法律還要它做什麼?!不如垃圾,為了弘揚社會正氣,造福一方人民,抵制歪風邪氣和不良思想行為,我方建議憲法實行臨時議會民意投票更改制度,凡是屬於類似本案例之特殊情況,不必教條主義,生硬照搬,機械死板,……”
“好了,時間到!下面進入評審員合議階段,請會場保持安靜,凡大聲喧譁者,一律清場不客氣!”
……
幾分鐘後。
元天和可算等到這個時候了。
在大家辯論的過程當中,元天和也聽明白了是怎麼回事,心想:“我必須站在柳青這一邊,不管他說得對不對,我都得發表一下個人觀點。”
巧的是,水秧和水桶兩個人宣佈了自己的立場,正好分別支援了正反方,各得一票,元天和心中竊喜,他這一票變得至關重要。
輪到元天和了,他說道:“哦,這個,嗯,啊……我剛才聽了雙方的激烈辯論咧,很好嘛!給我很大的啟發耶,真是受益匪淺,啊?……受益匪淺呀,其實雙方呢,說的都很有道理,但是咧,在這裡……啊?……我要說一說我的個人觀點……啊,僅供參考,僅供參考。”
元天和停了一下問:“有茶水嗎?……啊?……沒有?……那就算了。”
元天和繼續講道:“關於這個案例咧,我有我的一點想法,也不知說的對不對,門外直言,僅供大家參考吧,啊……是個人意見,鄙人認為,剛才大家都沒有說到點子上,都互相地被對方拉到一邊去了,不是十分地切中要害。”
元天和輕咳一聲,又說道:“我一直在分析,啊……這個小偷的死亡的真正原因咧,我認為不是皮帶造成地……”
”我們贏了!!!……”掌聲響起來,一陣歡呼聲,柳青、水筆和臉盆更是興奮的站起來向觀眾用力揮手!
“肅靜!肅靜!保持會場次序!……”水秧和水桶也都站立起來。
元天和道:“這個小偷咧,犯罪的心裡是恐慌地,甚至是恐懼地,後面又有摩托車在追趕他,腳踏車沒有摩托車快,也沒有摩托車有勁,打不過,還要逃跑,那個小偷的心裡承受能力又弱,心理素質差是幹不好小偷這一行地,能騎腳踏車咧,還可以和摩托車賽跑,那麼可以說明小偷的身體條件應該不錯的,啊?……為什麼不走正道呢?!為什麼要去偷別人的東西呀?啊?……
元天和停頓一下說道:“關於這個小偷的死,我也很是為他惋惜,這個案例確實很特別,小偷騎車子騎得很快,為什麼?因為他做賊心虛,啊?……同時呢,運氣也不好,這個應該屬於偷竊未遂嘛。作案過程中遇見了見義勇為者騎的是摩托車,所以逃跑的速度就快,這一快可就危險啦!此種情況下,假設自己不小心摔倒也夠嗆了,運氣不好的就沒命了,難道還能怨人家見義勇為者不應該騎摩托車,不應該追得那樣緊,不應該用皮帶打他,那還叫見義勇為嗎?成了起鬨看熱鬧了嘛!我認為,本案中見義勇為的人是無辜地,啊,……其實,還有一點要說明一下,這個見義勇為者是在追趕小偷,是見義勇為,不是防衛,不存在防衛行為,那就更談不上防衛過當了。我就能說這麼多?會後柳青留一下,我還有話要對他單獨講。我宣佈,散會!”
可是會議結束時咧,元天和卻找不到柳青的影子,聽說柳青走了,沒有理會他那一套,真是氣死了。
滿地的菸頭,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