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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之以法。

秦朗和柳菲菲被分別帶開,馬上突審。

可是他們從柳菲菲口中只問出了他們確實是去過包間見過傅義,也發生過沖突,可是他們把傅義推倒在地後,馬上又離開了,根本沒有殺人,更沒有搶槍。

秦朗這邊的警察問到的情況,幾乎跟柳菲菲描述的一模一樣,秦朗咬定自己和柳菲菲確實去過傅義的包間,可是把傅義推倒在地後,便離開了,根本沒有搶槍殺人。

馬伯仁見秦朗和柳菲菲兩人如此默契,認定兩人是早就串通好的,讓兩人老實交待,不然就用刑了。

秦朗不服地道:“周山賓館不是有監控錄影嗎,看監控錄影不就知道在我們離開後,有沒有人再進去過了。”

馬伯仁他們自然早就看過監控錄影了,為了讓秦朗死心,把錄影給他放了一遍,內容就只有傅義進包間之後,過了好久秦朗和柳菲菲出現和離開的畫面,其餘的都被剪掉了。

看到這裡,秦朗知道自己這次被人陷害了,顯然是林二少想要自己做他的替死鬼。

馬伯仁冷冷地道:“事實面前,你還有什麼好抵賴的?還是乖乖認罪,還可以免受皮肉之苦。”

秦朗指著錄影,問雲龍區公安局局長馬伯仁:“馬局長,我想問一下,周山賓館的監控錄影,難道就只有這十幾分鐘的畫面,其餘的呢?”

對於這個問題,馬伯仁也很是鬱悶,因為他手下去周山賓館調監控錄影的時候,發現就只有這一段,傻瓜都看得出來,這是被人做過手腳。

但是秦朗和柳菲菲都承認確實進過包間,而且跟傅義起過沖突,那麼最大的嫌疑人,無疑便是秦朗和柳菲菲了。

不過馬伯仁並不傻,這被剪過的監控錄影反而有種欲蓋彌彰的感覺,讓他一眼就看出,這案子有很多疑點,秦朗和柳菲菲很可能是替罪羊。

不過為了儘快把這起搶槍和槍殺公安局副局長的案子破獲,把影響降到最低,馬伯仁很想就此結案。

可是就算硬把罪名栽在秦朗頭上,丟失的警槍一天沒有找到,就一天不能結案,所以現在的關鍵是找出警槍的下落。

只要警槍找到了,事情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看到馬伯仁的猶豫,秦朗鬆了一口氣,知道對方並沒有證據指控他殺了傅義。

可是事情馬上有了轉機,據封鎖周山賓館的警察傳來訊息,傅義的警槍找到了,就藏在包間裡,沒有丟失。

聽說警槍找到了,馬伯仁鬆了一口氣,想到在見秦朗之前接過的一個電話,那人交待他一定要讓秦朗伏法。

所以他現在已經有了決定,冷冷地對秦朗說:“現在證據確鑿,你已經無從抵賴,你就是槍殺傅義的兇手。”

難道秦朗這次真要栽在林二少的算計之下,當成替罪羊,然後屈辱而死嗎?

難道秦朗就沒有辦法為自己洗刷冤屈,還自己的清白,只能坐以待斃了嗎?

第四十四章 栽贓陷害,嚴刑烤打

僅僅憑一段不完整的監控錄影,和傅義本來丟失的警槍,馬伯仁就敢說現在證據確鑿,秦朗就是槍殺傅義的兇手,這完全是不符合辦案程式的。

聽到馬伯仁如此草率的結論,秦朗馬上猜出這其中必然有鬼,很可能這馬伯仁已經被林家收買了,所以才這麼急著定案,以免夜長夢多。

秦朗自然不會甘心就此坐以待斃,他對馬伯仁說:“馬局長,我有證據證明我不是兇手。”

馬伯仁一愣,他沒想到秦朗還有證據,為了預防萬一,他問秦朗:“是什麼證據,交出來給我看看。”

馬伯仁心想,不管你有什麼證據,一旦到了我手上,這證據就不存在了,這次有人要你當殺人犯,你就只能當殺人犯,誰叫你得罪了你得罪不起的人一心要你死呢。

可是馬伯仁沒想到秦朗並不傻,秦朗已經認定他跟林家有關係,自然不會把證據交給他。

只見秦朗冷笑道:“馬局長,你覺得我會這麼傻嗎,我要求打電話,叫人幫我去取。”

馬伯仁已經得知了秦朗的身份,知道他只是個普通的大學生,並沒有什麼後臺,就算是叫人來救他,也只不過是些小腳色,翻不起什麼風浪,根本不足為懼,所以點頭答應了。

其實他心裡卻在想,等你的人把證據送來,還不是一樣到我手上,只要一銷燬,它就算是證據也不是證據了。

反正馬伯仁是打定了主意,要讓秦朗當替罪羊,現在讓秦朗把他說的證據拿過來,反而正中他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