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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裝備步兵武器,汽車,坦克,裝甲車,火炮,直升飛機和各種技術器材。
現代陸軍是一個多兵種,多系統和多層次有機結合的整體,具有強大的火力,突擊力和高度的機動能力。既能獨立作戰,又能與其他軍種聯合作戰。
二.
1953年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較1952年11月總幹部部與蘇聯顧問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級,即在少將與上校之間增設“大校”,這樣,既符合我軍實際,又考慮了蘇聯顧問的意見,同時也參考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軍銜制。
新方案共設6等21級,將原上將,準上將分別改稱大將,上將,將官依次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增設大校一級,依次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將原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依次改稱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仍用原名。
准尉以下等級不變。
建國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兩次擬議實行軍銜制度,一次是抗戰初期的第二次國共合作時期,一次是抗戰勝利後國共兩黨重慶談判之後。
兩次擬訂的軍銜等級都與當時國民黨軍隊的軍銜制度相同,但由於受當時環境的制約,兩次擬訂的軍銜制度都未能實行。
建國以後,為加強軍隊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很快又被重新提上議事日程。
1950年9月總幹部部管理部成立時,就設定了“軍銜獎勵處”。
1952年冬便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問題。1952年11月26日,總幹部部在向毛澤東主席並軍委的報告中,對實行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等問題擬製了初步計劃。
從總體上看,這次軍銜制屬於以蘇聯為代表的“東方型”軍銜,即設大將,大尉,不設准將,這是與美、英等國家的“西方型”軍銜的主要區別。
解放軍採取“東方型”軍銜,這是當時的國際環境所決定的。
我國當時屬於以蘇聯為首的東方社會主義陣營。
蘇聯的政治,軍事制度,對社會主義國家影響很大。
這些國家的軍銜制也以蘇聯為樣板,比如東歐國家,亞洲的朝鮮,蒙古,越南和拉美的古巴等。
但是解放軍軍銜與蘇軍又不是完全相同,主要是多大校一級。
蘇軍上校之上為少將,師長多數為少將,少數為上校。
考慮到解放軍師級幹部較多,參考朝鮮人民軍的軍銜,設定大校軍銜,主要是解決師級幹部軍銜等級。
解放軍在醞釀實施軍銜制期間,解放戰爭剛剛結束,抗美援朝戰爭正在進行,軍隊規模大,級別多,幹部數量多,且大部分職務按軍銜衡量屬於哪一等級,亦無成規。
制定軍官職務編制軍銜,就成為實施軍銜制度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內容。
由於我軍當時規模大,尉官數量相當多,首次授銜時尉官達60餘萬人,第一次授予尉官軍銜的命令全部由國防部頒發,難以做到。
為便於切實掌握幹部情況並及時將授予軍銜工作辦理完畢,在授銜開始後,中央軍委決定將第一次授予尉官軍銜和大尉,少校軍官晉銜交由各方面軍級首長代國防部長審批,奉國防部長命令公佈。
“授權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總後勤部部長,總幹部部部長,各大軍區,志願軍,各特種兵首長,軍事學院,政治學院,軍事工程學院,後勤學院,總高階步校的首長以國防部長名義批准授予所屬範圍內評為尉級軍官的軍銜。”
第二二八章。 空降獨立作戰
一。
1949年8月,劉亞樓赴蘇聯商談組建空軍時,就從蘇聯人員的交談中,得知登陸戰役使用空降兵比較有利。
它可以避開敵人設定於海上的障礙,直接佔領登陸場。進行敵後遂行打擊任務,牽制並掩護登陸部隊的快速登陸。
這對奪取登陸的初期勝利有很大的作用。
於是,劉亞樓連夜電告中央,並建議:“為了準備解放臺灣,傘兵空降登陸比從海上登陸部隊可能發揮更大的作用,建議軍委組建傘兵部隊,如果可以,則準備向蘇聯提出訂購運輸機和降落傘,並請其派顧問和教員。”現代戰爭雙方都重視對戰場的監測,特別是大量雷達的應用使傘兵的攻擊突然性大打折扣,往往傘兵沒落地就會被敵攻擊,落地後又極易被敵軍預備隊消滅。
當然,你可以在空降前,對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