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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喜,見過諸公。”

馮鈞道:“溫公到溫家大郎當日抱回孩子時,有你跟隨,還不快快將此道來。”

長喜是溫家的奴才,小時候是溫家大爺的小廝,長大了是溫府的管事。

不管是他為了小時候與溫家大爺的主僕情義,還是為了自己的前程,在這種事上,他都不能說謊。

“回諸公的話,當時小人確實跟著府中大郎一起。”長喜磕頭道。

馮鈞道:“那嬰兒可來自何處?”

“乃是現夫人身邊的丫鬟所給。”長喜道。

馮鈞聞言,就問:“既如此,當年那丫鬟姓誰明誰,如今可尚在?”

“奴才不知,現夫人嫁進溫府之時,那丫鬟並非陪嫁。”長喜道。

“可知其名?”馮鈞問。

長喜道:“那丫鬟自稱歡喜。並非仇府家生子。”

“故,那孩子並非溫家大郎殺婦奪子?若這般,可願簽字畫押?”馮鈞道。

有衙役將師爺寫的案紙置於長喜面前,長喜咬破指頭,伸手暗下指印,再磕頭。

馮鈞與其餘二審看了看案紙上的指印,這才回頭道:“可還有其餘證據?”

“有。”跪著的長喜道。

馮鈞一拍驚堂木,“先前為何不說個清楚?還不快快道來。”

長喜道:“此事與大爺無關,也只是小人與當初那丫鬟說話時聽來的。”

“歡喜跟小人說,先夫人德行有虧都可以嫁入溫府,為何她家姑娘便不行?還說溫府口口聲聲看不起勳貴人家,以後也得求著娶她們府姑娘。便是小人小人也得討好她。後來沒幾日,大爺便從歡喜手裡得了一個孩子。”

長喜的這一番話將孩子的事情徹底推向了仇氏。

本鳳、顯兩族狀告的也是仇氏,倒是將溫家大爺於此事上的主責洗清了。

“可還有他人為證?”馮鈞道。

只一人作證,到底也不夠兩人證言有底氣。

長喜磕頭道:“有。當日隨大爺一起去京郊的家丁便有八人,雖那八人不曾進入院子,然都親眼看見大爺出來時手中抱有孩子。”

仇氏被帶到公堂之時,恰好聽見這一句,白色頓時一白,整個人都開始發抖,不復之前鎮定。

雖帶有帷幕,但女子與男子身形不同,衣著亦不同,仇氏很快便被鳳、顯兩族認出,兩族族長見她頓時滿眼怒火,上前拿著柺杖便打。

“我打死你個惡婦!”

“打死你個不要臉的東西!”

兩個老人拿著柺杖打向仇氏,棍棍都實打實的,半點沒手軟。

他們當年雖手裡有物證,然卻不知道那是誰家的,因此互相仇恨,相鬥十餘年。

還是今日有人將證明證物來處的賬本送來,才讓他們知道當初產婦到底是被誰所害。

鳳、顯兩族中人在朝中並無大員,不怕在朝中被人打壓,正是如此他們才敢來討要一個公道。

也有底氣討要不了公道就敢砸了這三司會審衙門。

馮鈞一見兩個老人將仇氏打得‘嗷嗷’直叫,心裡雖對這毒婦慘叫叫好,嘴裡卻不得不道:“住手!還不快來人將兩位老人拉住!這可是朝廷誥命!哪是隨意可打的!”

被攔住的一個老人氣喘吁吁道:“老夫手中這柺杖還是天子御賜,莫不是打不得這惡婦?這等惡毒的婦人也配有誥命?看老夫不打死他!”

年老者到底比不過年壯的衙役,被死死攔住,無法之下才朝著仇氏‘呸’了兩聲,吐了她一身的黃痰,噁心得讓人直側臉。

仇氏被打得趴在了地上,一直不停地哭,身上又被吐了幾口噁心的痰,頓時死的心都有了,隻眼巴巴的看向溫家大爺。

溫家大爺見仇氏被打,便想要護住她的,只可惜仇氏先被鳳、顯兩族在堂上之人圍住,讓他鑽不進去,隨後又有衙役上前,更難以接近。

等人散開來,仇氏已經叫得嗓子都啞了,臉上的帷幕也被人掀開來,露出那雙哭腫得讓人心疼的眼。

溫家大爺心裡跟刀割似地,就算他知道那些壞事都是仇氏乾的,可他此時還是覺得不怨她的。

是他沒用,所以當年娶不了她,如今也護不住他。

想到此,溫家大爺對著馮鈞道:“謀害產婦之事,乃是某主使。求諸公先讓賤內入屏風內。”

官家女眷、誥命之身親上公堂,是可用屏風內與外相隔的,又因誥命在身,可坐。

既是規矩,馮鈞也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