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眉開眼笑。
接著趙巖把準備好的奏摺交給了傳旨太監,讓其回去後轉交給崇禎。趙巖並未用正常的上疏渠道呈遞奏章。
趙巖的奏章很長,怕有七八千字,遠遠出了崇禎規定的奏章字數。那些朝臣經常把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寫個兩三千字,就跟後世寫論文似的,看得崇禎頭大如鬥,因此下了限令。
趙巖的奏章雖然長,但言詞卻十分精簡。
“近月朝堂小人謗言,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臣深感惶恐激憤,臣所練兵馬,所需錢糧皆是自籌,朝廷何時有全額糧餉?陛下豈不知“餉銀不出府衙。一傳?輔臣大員居於深高廟堂,賣官弼爵,貪汙舞弊,凡有餉銀下,皆是層層剋扣,到武官之手,不到半數。然武官升職,又需往京師行賄大臣,若餉銀十萬,文官剋扣,武將行賄,用於兵事之銀又有幾何?臣征戰流賊所見各路官軍將領,皆是隻養家丁,其餘軍民皆視之為棄物,家丁縱然精銳,然數目又止幾何?臣之所見,多者不過四五百,少者竟止數十。試問如此兵馬,豈能與建奴野地浪戰?然官場上下,竟習以為常,臣時以悲哀。
抗拒建奴,官軍所依仗者,不過高牆深垣爾,官軍勝不可追敗不可逃,建奴敗之可走,勝之可追,亦已立於不敗之地,官軍若敗,則損之兵員、仗甲無數,建奴則強上一分,我大明則弱上一籌。
建奴叛亂之初,止因朝中大員各自視遼東為搖錢財之地,以至建奴坐大、遼東糜爛,然今時今日,可有變之?朝廷數千萬遼響,亦有幾何用於兵事?今時官軍亦是龜縮城垣之內,任憑建奴馳騁於城下。城雖高,牆雖厚,然長此以往,焉有恆古不破之理?
臣確有私販鹽利,然天下私販鹽利者豈止臣之一人,兩淮之地全年曬煮海鹽十數億斤,官鹽之數止不過二三億斤,然多產之數又存之何地?焉能復到入海耶?自是笑談。
宋時鹽茶專毒,年入賦稅數千萬貫,我大明亦有幾何?鹽稅不過二百萬,茶稅不及二十萬。我大明百姓之數,較之兩宋可少?宋時之人吃鹽為今數倍焉?亦為笑談耳。
大明鹽利,皆為權貴所侵,兩淮鹽商為最,兩淮鹽商極富者身家千萬兩,不下數戶,上富者數百萬兩,不下數十戶,下富者亦有數十萬兩,多至不可細數。
此等鹽商,又常行賄大臣,每每出手,皆不下數萬兩,各路奇珍玩物,皆以獻之。
再則兩淮各大鹽商,不交田賦,不納商稅,下不足以安民,上不足以報國,窮奢極欲,勾結權臣以損國利,臣與其爭利亦有何之過?陛下若抄沒兩淮鹽商之財,可供軍費用之十年不竭,再革兵事之弊,何愁遼東不靖?
臣本意留私鹽所入多練兵馬以抗建奴。然陛下即問之,臣自不敢擅自做主,自年初臣於萊州開灘曬鹽,所販之鹽較之兩淮十不及二若算天下各處鹽場,亦不及其一,至今已入鹽利三百餘萬兩,扣除工本,亦有三百萬兩,不日臣即派遣兵馬將鹽利送往京師。
兩淮鹽運子上奏因臣所販私鹽以至鹽稅銳減,自是汙衊。臣所販者乃為私鹽,各地官鹽可有停賣?臣所殺之人,皆為個路不法鹽販。可有殺官府之人?其所圖者,無非兩淮鹽商賄其利,亦趁火貪墨上收鹽稅爾。
官鹽雖量不及私鹽,年賣亦不下二三億斤,臣所販私鹽亦止有此數,便有三百餘萬入賬。官鹽較私鹽價高不下五成,些許之地,甚者數倍,年入止有二百萬兩呼?稅銀豈能自生羽翅飛天呼?無非再入鹽運司上下典吏之囊。
臣於登萊行小鹽亦是無中生有,臣所販私鹽,比之其餘私鹽質量更佳,價錢勝優,何談壓榨百姓?登萊百姓上下皆可為證,不過是萊州知府孫耀光收受鹽商之賄爾,陛下暗訪一番便可明察真假”
趙巖在這封嚐嚐的奏章中,一一反駁了那些官員的誣告,措辭萬分激烈。
刃。字!
第三卷:聚斂天下 第五十五章
二巖此奏措辭!激列,幾乎將滿朝官員都罵了講去,義十舊用似溫和,卻多處加以諷刺。
先是叫冤,然後乖乖奉上三百萬兩鹽稅。再批判其餘兩淮鹽商、大小官員之行,以轉移矛盾的源頭。
後文對汙衊進行犀利的反駁之後,又直接拒絕了移鎮韓城的旨意。
“家父為孔有德亂兵所害。望陛下恕臣守孝期間無法遠赴韓城。再則臣之以守孝期間起兵,皆為家仇所致。欲手刃孔有德之級。臣之以親赴鳳陽擊賊,全因中都危及所致,離之登萊以非得以。然臣移鎮韓城。又如何能北抗建奴,秦地離京師甚遠。若建奴進犯關內,亦是鞭長莫及。然臣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