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投資形式日益受到境外投資者的歡迎。
為了解先前經營失敗原因而進行的盡職調查,是如何指出並糾正或防範投資和生產風險的後續策略,為外國(中國)企業的風險防範計劃指明企業政策方面的必要因素的?
對於決定跨國投資增長和資本滲透的因素分析,是怎樣“幫助”國家規劃者和企業領導人,確定對華投資(或對國外投資)的業務情況,從而再根據明顯的市場走勢建立模型?
中國企業的組織形式
如果具有良好的商業計劃,那麼經營理念可以根據所有制的型別,透過各種形式來實現。改革開放之前的幾十年,由於中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私人財產權不被承認,中國主要存在兩種企業組織形式:國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然而,隨著中國經濟改革的不斷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其他型別的企業組織形式也逐步出現。
改革初期,中國政府允許個人成為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的協助下,個體工商戶被允許從事某些型別的商業活動。隨後,個人被允許僱用幾名工人從事更大範圍的商業活動。然而,民營經濟並不繁榮。由於沒有被正式承認,民營企業在獲得審批、貸款、原材料等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難。
1988年,隨著《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透過,私營企業獲得了正式的承認。根據條例,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僱工八人以上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 此外,某些類別的個人,如農村村民、城鎮待業人員、退休人員,以及個體工商戶都可以申請以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開辦私營企業。
外資公司(或者中方合作伙伴和子公司)怎樣利用外籍專家的服務,將公司指令和有中國特色的市場和投資情況結合起來,以利於管理企業發展和投資,防範相關風險,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利因素和效率低下?
代表辦事處與獨資實體
外資代表辦事處(代表處)或外國獨資實體很容易僱傭當地的員工以及為外籍員工辦理簽證。如果代表處只是一種被選擇的手段,你將可以隨心所欲地僱傭員工。不過,你的所有員工必須到當地的外企服務公司(政府的職業介紹機構)註冊,而且代表辦事處每個月要為每名員工向這家機構交納約1 000元人民幣。這對於僱主而言沒有任何實際的價值。這只是你在中國必須做的令人費解的事情之一。不管怎樣,你還是能夠合法僱用員工,這並不是什麼大問題,它只關係到費用——因為要交稅。
見下面的討論:
(1)代表處和外資企業費用的比較。(2)外籍員工簽證:代表處不具有法人地位因而不能在中國簽訂合同——實際上代表處有權批准企業所有人、家庭成員持有永久居住簽證。但簽證每年都需要續簽。這樣,你手持護照就可以自由進出中國了。你還必須擁有受僱許可,它只允許你為這家代表處工作。最後,如果你想僱用其他外籍員工,你只需要在勞動局登記就可以了。
外商獨資企業僱用當地員工以及外籍員工的簽證事宜。
僱用人員:類似於代表處,外資企業能夠不受限制地僱用中國員工,而且只需要在勞動局、稅務局以及其他相關機構登記備案。但是外資企業僱用員工的成本比代表處要低,因為外資企業可以直接僱用員工,而代表處則需要透過外企服務公司。不考慮稅款,僱用5~10名員工每月將節省人民幣5 000~10 000元。 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敞開大門:是引狼入室還是獲得更多的財富��(13)
外籍員工簽證:從外籍員工簽證的目的來說,代表處和外資企業沒有本質的區別。因而,只要提供工作許可等資料,為其全家辦理年度續簽手續是沒有問題的。
在香港經營一家內地公司:代表處與外資企業。處在內地的代表處和外資企業可以透過網上銀行和其他的技術手段經營一家香港公司,然而,代表處和外資企業在日常的運作和稅費的情況有著本質的差別。
代表處可以讓你擁有辦公地點,讓你在中國生活,有標識、名片、國際電話,也可以讓你在家看*,並僱用當地工作人員和做其他基本的事情。然而,你不能從事人民幣業務,你不能以代表處的名義購買或出售產品,不能以代表處的名義從事商品貿易或服務。實際上,嚴格來說代表處甚至不能在中國簽訂合同——因為它只能代表在外國的母公司協調商品的購買。因此,根據法律規定,代表處應該只是一個“成本中心”。
當然,現在的代表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