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個七十歲的老人,曾經是鏗鏘鐵骨的共產黨人民軍人,不屈不撓,馳騁殺場,槍林彈雨走過,雪山沼澤地爬過,一身堂堂七尺高的身子不知道穿過多少子彈,林飄逸依稀記得外公肚子上的刀傷,那是在即將解放的一場戰役上留下的。
腹部被刺刀劃破,腸子流到褲腰裡了,依然用衣服綁起來戰鬥。
可就是這個寧願站著死也不願意跪著生的人民軍人,他,為了外孫能夠上學,給一個小他四五十歲的年輕教師跪下了。
當著全校的師生跪下了。
那一刻,林飄逸也跪下了,當時他的腦子裡嗡嗡的,就象放電影一般,閃過外公給他講述的一個個戰爭故事,他沒有覺得難堪,因為他覺得對不起外公。
就在全校的學生都在嘲笑他的時候。
林飄逸見到跟他同班的好同學也自組跪在了班主任面前。
然後,他的班主任朱仕剛,面對一個老人的下跪,眼神淡漠,沒有絲毫動容,甚至乜斜著眼瞥了林飄逸一眼,毅然轉身離去。
(跑題了)
林飄逸和唐語瓊從市場滿載而歸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今天星期天不用上課,所以他才這麼閒,林飄逸從小就在蔑視的眼神中長大,所以並不在呼陌生人看他的眼光。
此時,劉曉芬還認真的端坐在電腦前練習打字,她很認真,大大的眼睛看著螢幕上的金山打字對話方塊,顛起白皙纖細的手指一個個敲打著。
甚至是眼睛疲乏了,還不知疲倦。
“芬姐!累了吧。”林飄逸泡了一杯熱騰騰的雀巢咖啡端到她面前,“喝點咖啡,解解乏。”
“謝謝啊!”劉曉芬接到手裡小抿了一口,“噝……!”她咂咂嘴,眉頭一顰,“這玩意好苦啊!”
“以前沒喝過?”
“嗯!這玩意是有檔次的人喝的,我哪喝的起啊!”
“呵呵!習慣就好了,這東西喝了比濃茶還解乏,累了的話就歇息一下,電腦對人體有輻射,我明天就買兩小盆仙人掌回來。”
“嗯!我不累,時間對於我來說太寶貴了。”
“呵呵!那好吧!”林飄逸見她轉變這麼大,心裡也很高興。沒有再說什麼,他自己也坐到凳子上把膝上型電腦開啟上機。
好東西質感就是好,瞅在眼裡感覺都不一樣,一萬塊錢沒有白花,林飄逸第一件事情就是開啟起點的網站,註冊使用者,並申請了作家專欄,網名‘冷風雨夜’。
說起這個網名,他本來前世就想要這四個字的,但在註冊的時候已經被別人搶先了,沒有辦法還在後面加了一個阿拉伯數字2。
前世07年開始寫書,前後一共寫了四本,全都撲了,在別的網站也寫過,但結果還是一樣,儘管看了不少資料,最後他悟出一個道理,作家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
而這一世,他已經不準備再自己構思,作為一個重生者,他沒有那麼多顧忌,也沒有那麼清高,有先例不借鑑,不是顯得太傻。
但要寫哪一本呢!?
他有些犯難了,雖然看過的小說很多,但要說真正看完的屈指可數,百分之九十八的小說他都是看到最後幾張就不看了,這也可能是直接導致他寫的書都太監的原因。
要真正喜歡而且看完的,且還記憶很深刻看過幾遍的小說就更少了,就幾本。
起點有幾個大神,番茄的書雖然最火暴,但他喜歡的就只有一本,那就是〈寸芒〉,這本書雖然不是他最好的,但林飄逸很喜歡裡面的情節發展。
尤其是感情方面,雖然描繪的不多,卻很感人,也可能是梁雨生筆下的李尋歡深入人心,他是一個風流不羈且感情專一的探花,卻是一個以酒為伴的浪子,命運註定他悲苦一生,有情卻不能愛,只能默默守侯。
寸芒裡面雖然涉及李尋歡的感情戲不多,但最後番茄卻依然塑造了他悲情的結局,也正是這份缺陷,讓讀者回想起李尋歡的結局,坐在林詩音墳墓前喝酒的那一幕,梅花漫天飛舞,那白衣捲髮的男人,落寞、滄桑、冷漠、面色剛毅卻流露出一中扎心疼的悽苦,最後能夠陪伴他的,依然是苦澀的酒。
林飄逸喜歡裡面痴情的兩個男人,或許他本身就是一個內心痴情又齷齪的陰暗傢伙,既想保持著對感情的忠貞,又邪惡的想左擁右抱。
除了寸芒之外,林飄逸最喜歡的就屬盜墓小說了,鬼吹燈,和盜墓筆記。
雖然聽很多人說誅仙好看,他卻沒有看完,甚至鬧書荒的事情強制自己去看,也看不下去,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