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窒住,不由眉毛一挑,硬是彎下身子、側過臉,看清楚一直低頭彎腰的桑瑪的面孔。“怎的和聽說的不一樣?”
桑瑪想了想,搜腸刮肚地好不容易擠出來一句:“百聞不如一見。”
周圍有嗤笑聲。
桑瑪充耳不聞。
“有意思……聽說你和十三弟比試過刀法?來!今日爺興致高,和你打一場!”十阿哥本來就是找樂子,見了當然不會放過。
桑瑪繼續保持同一個姿勢,有禮地回答:“十阿哥比十三阿哥高壯、力量也大,桑瑪怕傷到自己,也掃了您等的興致。”
這回十阿哥也彎腰側頭,故意學她的姿勢,看她。“喝!你是擔心你自己啊?那就不用兵器!”
桑瑪眨眨眼,也專注地看回去,“若是摔交,桑瑪會在第一個回合落敗。豈非 赧顏?”
“明白了!”十阿哥彎腰久了不適應,直起身子。“你是瞧不起爺的武功,是不是?”
“非也。”桑瑪連忙搖頭、再搖頭:“桑瑪只會騎馬,卻不會射箭;只會用輕巧倭刀防身,卻沒有足夠的力氣與高大武士近身搏鬥……恩,想想挺沒用的。”
到後來,她乾脆自言自語地比較起不同的武器和搏鬥術的長短優劣,直到侍衛領班不輕不重地一巴掌拍上她的腦門。
“人都走了,你還在那裡發什麼顛!”
桑瑪一愣,抬頭,“走了?嘿,我還想說過幾個月再比射箭呢!”
“……”
熱得令人煩躁不安的夏天,終於在連續三天的秋雨中漸漸遠去。
秋天,真是個好天氣啊!
桑瑪每個月只能領到小半塊大洋分量的銀子,卻得每天起早摸黑地工作,滿肚子的怨氣沒法發。於是在給李參將——不,是李總兵——的信裡大大抱怨著。
她不清楚信件傳達的流程,但就是其中的內容被幾個刺兒頭知道了。
本來,宮中有位長得不錯的安格格很喜歡跟她講話,同時也挺受皇上的寵愛,所以在平日裡沒有碰上太多的障礙。但安格格嫁出去、她又爭取不到專屬護衛的資格,因此這下子更形孤立。
“龍桑瑪!”
“參見十四阿哥、十六阿哥!”
很好認,穿著手工縫繡漂亮綢緞的一大一小兩個男孩(大的幾個需要認真記憶才不會搞錯,小的就簡單多了)。不過那個十幾歲的十四阿哥,毛還沒長出來,就聽說要結婚了。
包辦婚姻真是不道德!桑瑪心中很是感慨,所以對“可憐”的十四阿哥最是友好,還手把手教他裝彈、瞄準和射擊,還有很多火藥和工程上的知識。
而那個十六阿哥,因為聽說是他的母親因為民族的關係又相當得寵、經常受排擠,所以基於同情弱小的心理,桑瑪也對他非常好,簡直到了溺愛的地步:小孩子,就是要慣的、寵的,長大後上了戰場就沒人疼了。
因此兩個小孩經常在嚴格的課程間隔裡來找她“切磋”。
“打槍的最高境界,就是直覺:好,直覺那裡有危險的敵人、而那個敵人的呼吸在那個方位,然後你的彈頭就要打到對方呼吸的地方……”
桑瑪指手畫腳講得興高采烈,兩個孩子也聽得津津有味。大家都不覺得這有什麼匪夷所思的地方,反正那是“高人”嘛!
後頭的其他“聽眾”突然有個膽大的用力拍她的肩,“打住!皇上讓皇子們騎射練習。”
桑瑪立即將新“朋友”們扔到一邊,“我可以去遛馬嗎?”
侍衛們鬨然大笑。小孩子!
十六阿哥不是很精於騎射,桑瑪安慰他:“沒關係,你還小!多多練習了就能很厲害了!”
“可是皇阿瑪——”
“哎!每個人都曾經是小孩子,哪有人一生下來就是大將軍的!”
“那我長大了要當個大將軍的!”
十四阿哥突然蹦的出來一句壯語,讓桑瑪感動不已。
“好!有出息!好樣的!長大以後保家衛國,馬上殺賊、馬下學佛……”呃,不對,那是周先生的話,換一個,這年月的人不懂的,“應該是: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河山,朝天闕……”
幾個年紀大些但臉生的年輕人站在門口。在這些大院來往的侍衛服裝比較好認,而穿著好衣服——雖然桑瑪看不大出好在哪裡——長相尚可的年輕人則一般都是高階封建貴族甚至是皇帝的兒子;女人幾乎不出現的,尤其是漂亮女人更是絕跡,只除了她龍桑瑪,半個光頭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