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只要當過民軍,就會弄一功牌回家,多數是銀子做的,回到家之後就象范進中舉似的,那叫一個牛b,祠堂裡領祭肉都是雙份兒。但更多的人並不想回家,因為他們原本就是“綠林豪傑”,好不容易進了城,要留在城裡享福。參加民軍的好漢們在進城之後,覺得現在什麼都可以做了。各地的民軍在進城之後往往各據一方,大開煙館賭館,公開販毒開賭。同時,天天跟新政府要錢要餉,不給就鬧事。甚至攔路搶劫,由於爭地盤,搶財源,各路民軍經常發生火併,你殺過來,我殺過去。有的民軍的統領居然會在大街上被另一夥的民軍殺掉,連手槍帶金錶金鍊子錢夾子統統被搶走,弄得城裡的居民,天天提心吊膽。而這樣社會秩序大亂的背後,是無度的奢華,盡情的享受。不少民軍的官佐,在革命“成功”後迅速腐化,吃喝嫖賭,買妾納妓,無所不為。不只原來出身幫會和綠林的好漢如此,就是一些革命黨人、新軍軍官,也一樣開了禁,拼命放縱自己的**,幾乎成天泡在溫柔鄉和酒鄉里。前方有事,找不到軍官指揮,好不容易找到了,卻全都爛醉如泥。軍官這樣,士兵更是跟著學樣,經常有夜不歸宿的。在醇酒婦人方面,革命黨人似乎特別地在意,稍有條件,就拼命地享用。好象這樣才能表明革命就是跟腐朽的封建清朝對著幹。象清朝明令不許官員**,革命當然就可以開放了,封建禮法要“存天理,滅人慾”,革命當然就得“滅天理,縱人慾”了。對於多數革命黨人而言,革命嘛,就是一種解放。解放嘛,當然首先得解放**。革命軍政府好不容易籌來的錢款,好多都送進了酒樓妓院。而一旦錢沒了,很多民軍則整隊人馬出來搶劫,和盜匪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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