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軍事階層,不如說是包稅人和農兵結合的變種。所以談起普洛尼亞地產,就說皇帝改弦易張,搞封建采邑或搞“拜占庭式的騎士制度”,未免簡單粗暴其實在是古代農兵制度的替代和發展而已,哪怕到了極度衰落的帕列奧略格王朝,普洛尼亞地產也保障了皇帝能在小亞殘餘的地盤裡徵募起五百名重灌騎兵。
不過後來科穆寧王朝軍事鬥爭形勢一直很緊張,原本romana式的國家秩序始終未能恢復,海關和貿易權益也喪失了,為了保有一支軍隊,科穆寧的皇帝們也只能進一步把權力下放,給普洛尼亞們在地的稅收權、司法權,讓其佔據人力、土地和特權,國家由“帝國形態”變為“王朝形態”,即皇帝和貴族們分割國家,公職事業逐漸私人化,互相用血緣親緣關係來維繫紐帶。
但這並不代表普洛尼亞地產就是罪魁禍首,核心問題還是君主的威勢衰落了,國家的領地和海關淪喪所致。(未完待續。。)
第112章 Pronoia(下)
事實上,攻滅拜占庭的奧斯曼帝國在17世紀前採取的軍事制度也即是普洛尼亞的翻版,即著名的timar制度,蘇丹的官僚們將軍事地產精細核算好,抽取部分充當騎士階層(西帕希)的服役報酬,西帕希同時也充當該地產上督導耕作和稅收的角色,timar同樣不世襲(但若是西帕希死後,子嗣同樣可以參加蘇丹的軍隊,此地產也會優先考慮授予子嗣),其受益人名單要呈交蘇丹親自稽核,並會加以定期輪換,一旦西帕希長達七年都沒有為蘇丹提供過軍事服務,那麼他的timar將會被沒收。
timar制度有效地支援了奧斯曼帝國奇蹟般的擴張,併成為歐洲噩夢長達三百年,它被證明是那個時代最科學最有效的軍事制度,當然這個制度不可能完美無瑕,也不可能久彌新。當近代軍事制度盛行後,它不可避免地衰亡了但我們沒理由因為一個實行了五百年的制度最後沒落,就說它從未發揮過作用,或從未先進過。事實上正是因為拜占庭的科穆寧王朝推行了普洛尼亞制度,軍力得到迅速回升,阿萊克修斯時代能拉出去野戰的人頭不過兩萬,約翰二世即達到四萬,而曼努埃爾一世則能動員七萬人。。。。。。timar和普洛尼亞制度也和日本中古時期的軍事制度相似,大名給麾下武士的土地增益也分為兩類,知行和宛行。宛行即是享有收益,但不世襲佔有的土地封賜。
其實,高文的“聖俸福音制度”也即是普洛尼亞地產和timar制度的變種,它的優點在於便於急速擴張領地(人人都知道,聖俸地產越多,自己的所得也越多),在守禦戰裡和侵攻戰裡都能士氣高揚(前者為了保衛聖俸,後者為了增加聖俸,並且立功越多聖俸也越多),士兵容易精銳化(士兵領取聖俸收益,並不直接和田地捆綁,能集中呆在營地當中安心軍事操練,能最快地接受新武器和新戰術,奧斯曼帝國在1470年後才開始火器化,但速度效率非常快,很快就組成了支讓歐洲國家咋舌的火槍、火炮隊伍),也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農業生產。
當然缺點並非沒有,比如一旦帝國的領地擴張達到瓶頸,便會讓軍事進展陷於停滯狀態,另外為了核算地產、監察軍事階層,也需要支專業而龐大的官僚集團,權力也會不斷走向集中化,集中化必然帶來僵化(鼓吹集權有效率的人,顯然看硬幣只看一面,依我看集權的最大危害不是別的,恰恰就是僵化,僵化起來或幹僵化的事特別有效率不會詳細闡述,也不撕逼),當然這不是身處這個時代的高文所考慮的問題,因為高文是個不折不扣的務實主義者,如果有可能叫他搞集體農莊他都無所謂。在高文的心目中,一旦優點大大超過缺點,它就是好的制度,就值得采取。
哦,蘇拉把普洛尼亞地產的前生後世給描述了下,水平有限只能說得這樣的粗略,但絕不是為了水字數(純潔的眼神),是為了方便讀者理解這個時代和高文的舉措,所以十分十分重要((☆w☆))。
言歸正傳,高文斷然否決了普洛尼亞地產的特權,讓所有在場來投效的騎士都很尷尬。
不過很快大主保人的機要官菲拉克託斯卻舉出了折衷的方案:保障所有普洛尼亞騎士們原本登入在帝國檔案上的諸色收益不變,折算為金錢或穀物的“聖俸”,甚至還增加三成,並認可他們原本的田產並劃為“蔭子地”,可當作遺產傳承,也可出售,但撤銷他們在監領地上的權力,監領地上所有田產和農民都加以解放,所得的收益直接歸塔爾蘇斯國有。
另外騎士們此後將成為新旅團當中的百夫長或重灌騎兵,繼續為高文